房贷利率下调 重定价日能变更吗?
“20日早上,我看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的消息,就赶紧给贷款银行打了电话,问能不能变更贷款重定价日,结果告诉我不能。”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这一问题。5年期以上LPR大幅下调的消息传来后,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毕竟,根据目前多数银行的做法,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要到次年的1月1日。巧合的是,作为房贷消费者中的一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日前也经历了一次重定价日可调的“乌龙”。

房贷利率下调 重定价日能变更吗?

来源:扬子晚报2024-02-27

“20日早上,我看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的消息,就赶紧给贷款银行打了电话,问能不能变更贷款重定价日,结果告诉我不能。”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这一问题。5年期以上LPR大幅下调的消息传来后,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毕竟,根据目前多数银行的做法,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要到次年的1月1日。巧合的是,作为房贷消费者中的一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日前也经历了一次重定价日可调的“乌龙”。

有银行2月初推出试点 2月20日晚关闭通道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月18日上午,记者的朋友李女士发来一个截图,问记者这是啥意思。记者看到,这是李女士房贷所在银行APP上的一个截图,上写着“我行拟于近期对房贷利率重定价日进行变更,变更后,您每年调整利率的时间由1月1日变更为其他日期(可点击查看按钮)。您可选择同意或拒绝。”

想到李女士和记者家的房贷恰好都是在A银行办的,记者也打开了A银行APP,果然,也看到类似弹窗,并且有“同意变更”和“拒绝变更”两个选项。弹窗中写着“如您同意,请选择同意变更并确定,调整将在您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记者想到,既然是“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那就先看看点了“同意变更”后,会有哪几个选项再说。

于是,记者点击了“同意变更”。跳出的页面显示,变更前利率调整方式为“年初调整”,变更后利率调整方式为“按指定还款日调整”,变更后重定价日为“6月20日”,变更意向为“同意变更”。由于尚未完全考虑成熟,记者就没有继续下一步“确定”,打算找时间致电客服问清楚后再决定。

巧合的是,2月20日,央行最新公布的2月LPR报价显示,5年期以上LPR为3.95%,较上月下降25个基点,这也是自2019年8月LPR机制改革以来的最大降幅。看到这个消息,记者和家人商量后决定,那就选“同意变更”吧。既然银行APP弹出的界面显示“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那我们当日点击“确定”后,理论上说2024年6月20日就能享受到这次LPR下调了,而不必等到原来的2025年1月1日起调整。这样能早享受半年的利率下调呢。但我们不知道自己的这个理解对不对,所以还是想着稳妥起见,致电银行房贷、客服电话问清楚后再说。但是,2月20日下午,记者和家人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打通,电话都是忙线。考虑到可能是当日比较繁忙,我们就想着次日再打。

万万没想到,2月21日上午,当记者打通电话后,却被告知2月20日,总行已经关闭了这个调整的通道。

无语。真是无语。这是记者的第一感受。随后,记者致电该行客服人工电话,想详细了解为什么此次调整开始得无声无息,关闭得无声无息,像记者这样点了“同意变更”,没点“确定”的,进行到了一半的怎么解决?后续还有没有选择的通道?

2月21日下午,该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回复记者,说这是总行试点的一个功能,在2月初推出,于2月20日晚下线。后续总行可能还会再次放开调整,但他们也不确定。建议记者注意等待观察。

重定价日调整 会让银行损失一些利息收入

记者留意到,中新经纬近日也关注了这一话题。其报道显示,对于上述银行此次变更房贷利率调整方式的试点,近日已有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中新经纬还以客户身份拨打多家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该问题,多家银行称“暂不支持更改”。

一位银行业分析人士对中新经纬分析称,存量按揭贷款利率重定价日是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约定,写在按揭贷款合同中,这个日期能否调整也取决于客户和银行之间的协商。从客户角度看,如果银行有调整功能,客户可能会愿意将重定价日由1月1日改为贷款发放日,但对银行来说,会损失一些利息收入。

多说1句

该让消费者多些选择

记者说说自己作为普通消费者对此事的理解:客观地说,目前常见的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日为次年的1月1日,是有其科学性的。目前为啥可能大家有些遗憾:此次2月份下调的LPR,到2025年1月1日才能享受到,这显得有些“延迟满足”了。但这是因为目前LPR的利率水平比较低,而且有可能还会下调,人们就想越早享受到越好。反言之,如果LPR是上升趋势,那么次年1月1日调整,其实是可以让房贷消费者晚点“多交”LPR上调产生的支出的。

但是无论如何,A银行此次既然可以试点调整,就说明了在理论上、技术上,银行是可以让消费者选择重定价日的。那么,为什么不能给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让消费者多一些选择呢?近日,记者还听到消费者这样的呼声:既然央行大幅降了LPR,银行就应该在随后的一个月自动给存量房贷客户调整,而不是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当然,这种呼声能否付诸实施,还要多方综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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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下调 重定价日能变更吗?

2024-02-27 05:29:02 来源:

“20日早上,我看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的消息,就赶紧给贷款银行打了电话,问能不能变更贷款重定价日,结果告诉我不能。”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这一问题。5年期以上LPR大幅下调的消息传来后,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毕竟,根据目前多数银行的做法,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要到次年的1月1日。巧合的是,作为房贷消费者中的一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日前也经历了一次重定价日可调的“乌龙”。

有银行2月初推出试点 2月20日晚关闭通道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月18日上午,记者的朋友李女士发来一个截图,问记者这是啥意思。记者看到,这是李女士房贷所在银行APP上的一个截图,上写着“我行拟于近期对房贷利率重定价日进行变更,变更后,您每年调整利率的时间由1月1日变更为其他日期(可点击查看按钮)。您可选择同意或拒绝。”

想到李女士和记者家的房贷恰好都是在A银行办的,记者也打开了A银行APP,果然,也看到类似弹窗,并且有“同意变更”和“拒绝变更”两个选项。弹窗中写着“如您同意,请选择同意变更并确定,调整将在您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记者想到,既然是“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那就先看看点了“同意变更”后,会有哪几个选项再说。

于是,记者点击了“同意变更”。跳出的页面显示,变更前利率调整方式为“年初调整”,变更后利率调整方式为“按指定还款日调整”,变更后重定价日为“6月20日”,变更意向为“同意变更”。由于尚未完全考虑成熟,记者就没有继续下一步“确定”,打算找时间致电客服问清楚后再决定。

巧合的是,2月20日,央行最新公布的2月LPR报价显示,5年期以上LPR为3.95%,较上月下降25个基点,这也是自2019年8月LPR机制改革以来的最大降幅。看到这个消息,记者和家人商量后决定,那就选“同意变更”吧。既然银行APP弹出的界面显示“点击确定后次日生效”,那我们当日点击“确定”后,理论上说2024年6月20日就能享受到这次LPR下调了,而不必等到原来的2025年1月1日起调整。这样能早享受半年的利率下调呢。但我们不知道自己的这个理解对不对,所以还是想着稳妥起见,致电银行房贷、客服电话问清楚后再说。但是,2月20日下午,记者和家人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打通,电话都是忙线。考虑到可能是当日比较繁忙,我们就想着次日再打。

万万没想到,2月21日上午,当记者打通电话后,却被告知2月20日,总行已经关闭了这个调整的通道。

无语。真是无语。这是记者的第一感受。随后,记者致电该行客服人工电话,想详细了解为什么此次调整开始得无声无息,关闭得无声无息,像记者这样点了“同意变更”,没点“确定”的,进行到了一半的怎么解决?后续还有没有选择的通道?

2月21日下午,该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回复记者,说这是总行试点的一个功能,在2月初推出,于2月20日晚下线。后续总行可能还会再次放开调整,但他们也不确定。建议记者注意等待观察。

重定价日调整 会让银行损失一些利息收入

记者留意到,中新经纬近日也关注了这一话题。其报道显示,对于上述银行此次变更房贷利率调整方式的试点,近日已有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中新经纬还以客户身份拨打多家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该问题,多家银行称“暂不支持更改”。

一位银行业分析人士对中新经纬分析称,存量按揭贷款利率重定价日是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约定,写在按揭贷款合同中,这个日期能否调整也取决于客户和银行之间的协商。从客户角度看,如果银行有调整功能,客户可能会愿意将重定价日由1月1日改为贷款发放日,但对银行来说,会损失一些利息收入。

多说1句

该让消费者多些选择

记者说说自己作为普通消费者对此事的理解:客观地说,目前常见的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日为次年的1月1日,是有其科学性的。目前为啥可能大家有些遗憾:此次2月份下调的LPR,到2025年1月1日才能享受到,这显得有些“延迟满足”了。但这是因为目前LPR的利率水平比较低,而且有可能还会下调,人们就想越早享受到越好。反言之,如果LPR是上升趋势,那么次年1月1日调整,其实是可以让房贷消费者晚点“多交”LPR上调产生的支出的。

但是无论如何,A银行此次既然可以试点调整,就说明了在理论上、技术上,银行是可以让消费者选择重定价日的。那么,为什么不能给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让消费者多一些选择呢?近日,记者还听到消费者这样的呼声:既然央行大幅降了LPR,银行就应该在随后的一个月自动给存量房贷客户调整,而不是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当然,这种呼声能否付诸实施,还要多方综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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