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规定电梯故障实施救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华龙网讯(记者 余志斌 实习生 马翰松)2023年12月13日,重庆市政府公布了新修订的《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今(28)日,《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英瑜进行了解读。
唐英瑜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共7章55条,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具体来看——
明确电梯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厘清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将电梯日常检查纳入镇街职责,规定基层的配合职责;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二是明确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电梯责任单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要求。三是强调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管理。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电梯安全宣传教育义务;明确行业协会推动电梯生产和维保单位服务质量评价;明确鼓励推行电梯综合保险等工作内容。
加强电梯本体及附属设施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明确电梯选型配置和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建设要求,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二是细化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增加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电梯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项目建议等义务;完善了禁止对电梯设置技术屏障的规定。三是明确电梯部件及附属设施的质保期限为5年。
规范电梯安全使用。
一是明确电梯使用登记程序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方式。二是强调电梯使用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将电梯自行检测、安全评估报告列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与电梯检测制度、安全评估制度相衔接。三是加强电梯维护保养管理。区分建成区和其他地区,明确维保人员接到救援报警后,抵达现场实施救援的抵达时间为30分钟和60分钟。四是对电梯事故救援、安全评估、乘梯规范等作出规定。明确电梯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规定电梯的安全评估情形和结论运用;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轿厢等危害乘梯安全的行为。
完善电梯检验检测制度。
一是细化电梯检验、检测具体工作要求。规定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应按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电梯智管系统;规定电梯的检验机构、检测单位的工作要求,以及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执业要求。二是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程序。规定对电梯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改;明确消除隐患的时间,兼顾出行与安全。三是建立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响应、流转和及时处置。
加强电梯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二是明确新安装的载人电梯应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等智慧电梯功能,实现万梯互联。三是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电梯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规定各部门应加强联合监测、联合检查、联合处置、联合信用监管等。四是对应急事故处理、救援联动等作出规定。用好我市建成的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开展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推进电梯智慧监管。五是明确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明确电梯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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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瑜介绍,现行《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施行以来,对重庆电梯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8年来,电梯事故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2起事故1死1伤降到2023年零事故零伤亡。
但同时,全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8年来新增电梯近16万台,2023年底达26.9万台,年均增长速度10%,监管压力不断增大。全市电梯还面临“一老一新”的考验,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8.4万台,电梯设备本体质量有所下降;近年来快速增加的加装电梯出现无人管理等新问题,原有监管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须予以修订,以满足群众安全乘梯需求。新《办法》立足于解决当前我市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护卫乘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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