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纹眉98元 不料还有附加条件
美容店给市民黄女士发微信,推广优惠活动,双方约定纹眉价格是98元。黄女士到店之后,店员却给出了附加条件:想要享受优惠,得向一两百位微信好友发送本店的广告。双方僵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
前段时间,黄女士看到微信好友推荐了这家店,于是加了店员的微信。5号早上,店员发微信推广优惠活动。黄女士询问了纹眉价格,店员回复98元,但没有备注附加条件。随后,黄女士来到沙坪坝三峡广场,找到了这家美容店。纹眉之前,店方告知,98元的优惠价格有个前提,需要把广告转发给一两百位微信好友。
眉毛没有纹成,双方的争执持续了几个小时。店方表示,黄女士不愿意向微信好友发广告,店方也尚未提供纹眉服务,黄女士离开便是;黄女士则认为自己被欺骗,白跑了一趟,要求店方给个说法。双方的矛盾持续升温。
双方都不愿意让步,情绪越来越激动,互相骂了起来。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和杜江涌两位律师。两位律师的看法一致。买卖双方此前在微信上的聊天内容已经形成了一份电子合同,美容店违反了微信上的约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黄女士表示,她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事。对于此事,630建议店员在微信上推广活动时,把相应的附加条件说清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也可以给店家自己建立口碑。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