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蒙格丽:完善生育假期立法 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
人口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蒙格丽注意到,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育休假保障政策。梳理后发现,我国生育假期形态主要包括产假(含奖励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三种类型。她认为,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生育假期立法,促进生育政策实施。
蒙格丽介绍,现行生育假期制度仍然存在缺陷,严重制约我国生育政策有效实施。主要体现为生育假期立法不完善,无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地方在执行生育政策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生育配套机制不健全,各地对生育假期经济支持规定不一,生育休假成本的增加由谁负担以及如何负担规定不明。生育假期执行力度不大,不少群众对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了解,特别是男性职工对申领生育津贴等政策知晓度极低。
为完善生育假期立法,蒙格丽建议明确规定生育假期类型,由国家立法统一做出规定。体现性别平等理念,确保男性角色在生育过程中的有效参与,公平无偿分配男女之间照料家庭的责任,使男性与女性都能兼顾工作、家庭与私人生活。同时,建立合理分担生育假期成本机制,降低用人单位的生育假期成本负担,提高国家和社会的生育假期成本分担,形成多元主体的合理分担机制。
完善立法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蒙格丽建议充分保障职工生育休假期间待遇。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雇用女职工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合理规定休假长度,建立一孩二孩三孩阶梯递增式休假制。灵活设置休假安排,在对女职工生育健康保护进行科学评估之后,统一确定一个女职工强制休假的期限(比如产后6周),其他时间由女职工自由决定。
为确保生育制度落实到位,蒙格丽建议定期检查督促执行,由人社等部门采取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收集违反生育假期制度等多种形式,确保生育假期制度有效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可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更好知晓生育假期休假政策,构筑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首席记者 周尤 实习生 游紫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