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素媛案”罪犯违规擅自夜间外出,或再入狱一年
韩国“素媛案”的主犯、电影《素媛》中的原型赵斗淳,被指控在去年12月4日擅自违反夜间外出限制令,在京畿道安山市引发关注。当地时间3月11日,于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举行的终审公判中,检方向法官提出判处赵斗淳一年监禁的请求。
自称与妻子吵架后违规外出触发警报
检方要求判刑一年
2008年12月,赵斗淳因在安山市一座教堂前绑架、性侵犯和严重伤害一名8岁女童而被判处12年监禁。12年刑满释放后,他于2020年12月出狱,但韩国大众一直对他重返社会深感不安。
为确保公共安全,法院在他出狱时颁布了多项限制条件,其中包括赵斗淳在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设备(电子脚镣)的7年期间,必须遵守晚上9点至次日早晨6点禁止外出、禁止过度饮酒(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3%)、禁止进入学校等教育设施、禁止与受害者联系和接触(距离住处200米内)、诚实完成性侵犯再犯预防程序等规定。
然而,去年12月4日,赵斗淳因家庭纠纷擅自离家,并在社区内逗留了约40分钟,期间还接近了警方设置的治安岗亭。
这一行为立即触发了警报系统,引起警方的高度警觉。随后,检方和安山保护观察官迅速出动,将赵斗淳带回住处。在面对询问时,赵斗淳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解释称是因家庭争吵而愤然离家。
据11日韩国法律界消息,检察官向法官张秀英表示:“被告违反遵守事项(晚上9点后禁止外出),离开住所后接近警察岗亭,并且也未遵从立即回家的指令。”
赵斗淳在当日的陈述中表示:“我因与妻子一时争吵而气愤离家。(当时)警察让我坐下,保护观察员来了,让我(回到家里),所以我就回去了。”他还称:“今后我不会迈出家门一步。我是靠基础生活保障金生活,没有钱缴纳罚款。”
赵斗淳的辩护律师以被告人已承认错误并承诺不再犯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于20日举行量刑听证会,以决定赵斗淳是否将面临新的牢狱之灾。
言辞逻辑混乱
自称“不算人”
在12日公开的一段采访视频中,赵斗淳描述了与妻子的争吵,并谈到了自己的犯罪历史。其间,他的言辞缺乏逻辑性和连贯性。
面对记者关于是否承认违反夜间外出限制令的询问,赵斗淳呛声道:“阿姨,我想抗议的就是这个。”
谈到与妻子的不和时,他表示:“我妻子已经离家出走22次。有次她回来骂我,提出离婚,反复在家里进进出出,还对我大加指责。”
赵斗淳说:“是的,我犯了错,但我只想说些基于常识的话。人们喜欢抽象的东西,所以我会抽象地讲。”接着,他反问:“对一个8岁的小女孩做出那种行为,那是什么样的人,那能算是男人吗?我不认为他是一个人。”
他继续说道:“这是在说我,对吗?”随后又补充说:“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
当赵斗淳发表混乱的言论时,法律官员抓住了他的手臂,想让他上车。赵斗淳拒绝说:“不,等一下,不能就这样打断我的话。”稍后,当另一个人试图再次劝阻他时,他警告说:“别碰我。别碰我的身体。”他被送上一辆汽车,离开了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 邓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