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企业一年被执法一百多次 “无事不扰”不能成空话
2024-04-19 17:19:03 来源: 华龙网 听新闻
“某企业一年被执法两百多次?”。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回应此前网传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问题时表示,已经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023年,芜湖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
但在这65次之外,相关部门还对该企业开展了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65+25+9+5=104。或许也是意识到一百多次也不是个小数目,相关部门还补充道,“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对执法检查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一年106次,平均到每个月接近9次,也就是说,每隔三四天,就有新的执法人员打着检查、宣传,或纾困的名头,乌泱泱地来到企业;企业也不得不有所准备,积极招待,耗费不小的财力和精力,理解了这一点,也就能理解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质疑:“企业几乎每天都要应对执法检查,怎么可能经营好?如此频繁的执法检查正常吗?”
首先值得追问的,这种高频率的执法行为,本身合法吗?名目各异的执法检查,科学合理吗?该企业负责人透露,曾有人想让他转移股份给某某,他被告之:“股权不转让给某某,码头肯定干不好。”这一细节,让人很容易产生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的联想,应该受到重视。对此,工作专班严查执法检查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的同时,也应当深挖,背后有没有公权私用的线索,有没有人把执法权力当作了整人、牟利的手段?
在一些执法人员的认知里,越是管得严、管得多、管得勤,仿佛就是越负责任的体现。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大背景下,倘若依旧持此观念,不仅是落伍了,还反映出法律观念淡薄。真正的负责,是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不管,权力在法律面前,要有所约束。什么都管,反而是一种极大的不负责任。
更重要的是,这种“过度执法”对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极为不利的。什么是一流的营商环境?国内外都有丰富的探索与案例,答案也都指向两个字——法治,在法治的框架内,企业守法经营,安心做生意;执法部门,则积极履行责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保驾护航。法治的营商环境最珍贵的价值在于,给企业带来了稳定的预期;而“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所折射的执法乱象,则带来一种不确定性,破坏了这种预期。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既要在关键时刻“有求必应”,又要把“无事不扰”落到实处,让企业发展更安心更放心更舒心。
作者:陈自强(湖南工业大学)
责任编辑:余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