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记“企业信用同盟成员”-华龙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记“企业信用同盟成员”

2024-05-29 06:32: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听新闻

为进一步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将“企业信用同盟成员”标签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中进行记名标记并公示。社会公众要查询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可实名登录公示系统后,在查询栏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查询进入,若该企业是企业信用同盟成员,企业名称后有绿色标识。

据介绍,企业信用同盟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倡议指导下,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组织推动,由11家企业于2023年发起成立的首个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企业信用同盟通过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发起企业推荐的近百家企业进行遴选和审核,目前成员规模已发展到41家。将“企业信用同盟成员”在公示系统中进行记名标记并公示,旨在通过正向的信用激励助力同盟成员企业擦亮信用招牌,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网记者佟明彪)

责任编辑:刘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