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联动护“未”健康成长!一堂特别的“法治家长会”在重庆八中开讲
2024-05-19 10:00:30 来源: 华龙网 听新闻
华龙网讯(郭晓彤)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面临哪些新问题?家庭、学校应该履行哪些保护职责?恰逢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8日下午,大检察官法治大讲堂暨重庆八中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重庆八中渝北校区举行。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法治副校长3700余名,实现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的选派和管理,近三年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00余场,对300多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心理帮扶、司法援助等综合救助,倾力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劲渝在致辞中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要形成育人的“全链条”。他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加强统筹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希望各中小学主动开门办学,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家长、法治副校长在办学治校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活动现场,重庆八中党委书记、重庆八中教育集团总校长周迎春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时侠联检察长给学生代表赠送法治书籍。随后,时侠联检察长以《强化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开讲法治课。千余名学校教师和家长代表现场聆听。
时侠联检察长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指出了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问题,还厘清了家庭、学校、检察院分别应该履行的保护职责。他谈到,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家庭监护、教育引导、干预保护是家长的三项重要职责。他建议在座各位家长,家庭监护要尽责,家庭教育要有法,干预保护要尽早。
此外,时侠联检察长表示,教师在做好教书育人本职工作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赋予教师新的义务,如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保证自身品行无瑕疵的义务,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义务,以及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义务。
“孩子是国家和家庭的希望和未来,让孩子走好人生的每一步需要家校社的共同努力。”时侠联检察长呼吁道,“让我们一起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心有光明,健康安全地成长!”
课后,家长们反响热烈,表示检察长的授课形式生动、内容丰富,感受到了一场特别的“家长会”。这堂课既让大家深刻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又增强了作为父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给予孩子足够的重视、陪伴、关心和关爱,同学校一起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校园环境,为孩子们建起一道法治防护网。
责任编辑:肖启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