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暑期工为名,他们骗了250多名大学生-华龙网

以介绍暑期工为名,他们骗了250多名大学生

2024-06-15 07:22:40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听新闻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

以介绍暑期工为名,他们骗了250多名大学生
6月14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设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公开二审审理一起以介绍暑期工为名的诈骗案。图为庭审现场。(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6月14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设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公开开庭二审审理了一起以介绍暑期工为名的诈骗案。

“现在开庭!”当天下午2点30分,随着重庆五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尹华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据了解,2022年6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在重庆市渝中区经营重庆阿拉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可以介绍入职书店、电影院等暑假工职位,刻意选择家住外地、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为对象,引诱被害人到公司面试。

同时,该公司以累积上班满十次、工作满一个月或者三个工作日未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信息均可全额退费为诱饵,与被害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600元的咨询服务费,另约定6月份签订的协议退款日期为次月20日,7月份签订的协议为当月30日或次月30日等条款。

被害人缴费后,被告向某等人以被害人未通过岗位审核,或故意推荐被害人不会选择的就职工作强度与宣传岗位相差甚远的工作等方式,认定被害人违约而少退或不退咨询服务费。如被害人申请退款,则编造理由拖延,并在约定退款日之前的2022年7月10日关闭公司逃匿。

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以上述方式,骗取254名被害人共计15192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观摩真实案件庭审的学法方式生动而震撼,让我更进一步了解了诈骗犯罪的过程和手段,对我以后走好求职路极有帮助。”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邱同学旁听完庭审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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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防诈“小锦囊”

6月14日,审判休庭评议期间,市五中院刑二庭法官助理黄铱以大学生暑期应聘兼职以及就业如何避免诈骗为主题,从认清各类陷阱、增强防骗意识等方面为重庆工商大学的学生进行普法宣讲,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同学们分享了防骗“小锦囊”。

锦囊一:认清各类陷阱

1.境外高薪陷阱。现在很多骗子把违法犯罪活动包装成境外“高薪”工作,求职者上钩后,可能会被拐骗到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拒绝工作或“业绩”不达标者,可能被非法拘禁、受到虐待等。

法官提醒:面对境外高薪诱惑一定要谨慎,尽量避免因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工资贸然决定到境外工作。实在要去,入职前要做好必要的核查工作,可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核查公司相关资质,重点查一下经营公司是否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等。

2.传销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传销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法官提醒:大学生务必要清楚传销属于违法行为,组织领导传销还可能构成犯罪。对发展下线的宣传,要保持头脑高度清醒,防止陷入传销设计的圈套中。如果不慎进入传销,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3.“内推”陷阱。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帮助推荐求职者进知名企业、国企央企,优先录取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如果求职者没被录用,就会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退还相关费用。当天在重庆工商大学庭审的案件就是典型的“内推”型诈骗。

法官提醒:收费“内推”、保offer等多属虚假宣传,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同学们求职时千万不可抱着“走捷径”“靠关系”等心态轻信骗子的话术,应通过正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或用人单位官网求职。

4.“刷单诈骗”陷阱。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极具诱惑性。

法官提醒: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掉了,那一定是陷阱。同时也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支付宝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要随意将银行卡拿给别人使用。

锦囊二:提高防骗意识

1.切忌过于自信。网络上,有很多骗子诈骗反被骗的段子。

法官提醒:千万不要盲目自信,觉得自己是能骗倒骗子的大神,现实往往是绝大部分人只能成为猎物,而大学生则会成为高端的猎物。

2.切忌疏忽大意。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防范,容易轻信他人。

法官提醒:大学生是骗子的重点行骗对象,要提高警惕,严防受骗。

3.切忌侥幸心理:一方面不要侥幸自己不会被骗,另一方面更不能以身试法,相信自己足够聪明,即使“犯事儿”也不会被抓。

法官提醒:天眼系统能够让一切犯罪分子无所遁形,要相信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一定会依法惩治一切犯罪分子,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

锦囊三:防骗小妙招

大学生要提高求职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就业陷阱的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

法官提醒:一旦遇上求职陷阱,可以拨打“12333”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责任编辑:杜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