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2024-07-16 20:17:05 来源: 华龙网 听新闻
华龙网讯(方科)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7月16日,重庆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据了解,此次禁火期限为今年7月16日至10月10日,禁火区域为重庆高新区范围内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禁止烧香、点烛、烧纸钱等;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等;禁止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禁止其它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同时,重庆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各森林防火检查站(临时卡口)必须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收缴火源,坚决防止火源进入林区;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讯、报纸等加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灭火知识,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重庆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强调,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行业行政执法、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8695797)、公安分局(110)、应急管理局(68600835)等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