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家院子
冉家院子。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龚滩镇新华社区西秦路58、60、62、64、66、68号。始建于清道光初年(1820年)。坐西向东,朝门向北,四合院平面布局,三面用封火墙,建筑面积232平方米。正房临街为三层,砖木结构,单檐硬山式屋顶,铺小青瓦屋面,穿逗式梁架,四穿用五柱,面阔三间14.5米,进深6.5米,阶梯式踏道三级。左右厢房为二层,面阔一间4.5米,进深4.4米,通高9.1米。朝门宽2米,高2.8米,踏步五级。该建筑据山势而建,后高前低,空间布置紧凑得当,门、窗、栏杆雕刻精美,不适小巧玲珑之风雅,是渝东南较为典型的建筑风格。为研究当地的传统民居的营造、人口变迁发展提供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2002年酉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