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主庙
川主庙。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龚滩镇新华社区背夫路28号。始建于清道光初年,坐东向西,四合院布局,由前厅、戏台、左右耳房和正殿组成,保存完好。占地面积580㎡。该建筑建于清代,砖木结构单檐硬山式屋顶,穿逗式梁架,正殿为三穿用三柱,面阔三间15.8米,进深二间5.5米,檐高4米,通高6.5米,阶梯式踏步七级。前厅为戏台的二层楼房,面阔15.8米、进深6.87米,通高6.5米,阶梯式踏步二十九级。左右耳房为二层,面阔4.44米、进深2.13米。正殿右面山墙嵌“同结善缘”、“永遵陈规”、“百事可知”三通石碑,戏楼左侧竖1通“永定章程”碑,时代分别为“道光十年”、“咸丰十年”、“道光十年”、“道光五年”。 该建筑飞檐翘角,跌至端庄,风火墙恢弘朴实。为研究乌江流域航运史、码头转运史、宗教信仰和建筑艺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1988年酉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