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购车的市民有福了 最高可享2万元/辆购车补贴-华龙网

近期购车的市民有福了 最高可享2万元/辆购车补贴

2024-08-22 20:14:00 来源: 华龙网 听新闻

华龙网讯(齐澈)自今年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以来,政策正逐步落地且成效显著。8月22日,为大力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在“重庆市2024年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商务委公布了新研究制定的《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予以了全面优化升级,其中汽车报废/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均迎来了“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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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均迎来“加码”。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供图 华龙网发

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最高2万元/辆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自《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方案标准执行补贴(已按原政策标准兑付的,将按新标准予以补齐)。

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供图 华龙网发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汽车置换补贴标准加码,最高为1.2万元

2024年5月20日(含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以上补3000元,20万元以下补2000元),调整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超过1.2万元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5%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超过1万元予以补贴。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售卖旧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汽车置换补贴标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供图 华龙网发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以下“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同时,本轮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2.5亿元,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