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堂
银杏堂,位于石柱县河嘴乡银杏堂村银堂组盘龙山,原名山王庙,具体兴建年代不详,明嘉靖年间更名蟠龙寺(又名盘龙寺),是石柱境内规模最大的宗教建筑群。据《石柱厅志》记载,银杏堂创建于唐朝,重建于明初,明正德、嘉靖、万历年间,由果聪、大舟、广渊3位僧人先后重修,清康熙、雍正各时期都进行过改建、培修,清同治年间盘龙寺主持僧惠福将盘龙寺更名为银杏堂,与梁平双桂堂并称“川东二堂”。新中国成立之初,银杏堂弥勒殿、左右厢房等分给当地21户村民居住,余下大雄宝殿、法堂、禅堂、斋房用作供销社和学校。1966年,银杏堂部分建筑被毁。1984年,由石柱县人民政府出资,对银杏堂进行修缮。1994年,县政府公布银杏堂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银杏堂开始对外开放参观。2009年,市政府公布银杏堂为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014-2016年,市文物局出资再次对银杏堂进行全面修缮。
银杏堂现存建筑以清中期建筑为主,部分结构在晚清至民国有改建。建筑群坐北朝南,为台阶式砖木结构,中轴线对称排列,总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现存建筑群面积3500平方米,为三进四殿式,清式殿制,由钟鼓楼、弥勒殿(天王殿)、大雄宝殿、藏经阁及相关附属建筑组成。钟鼓楼,清代晚期重建,分别位于山门偏后,弥勒殿两侧,呈左鼓右钟对峙格局。两楼正面三层、背为两层半,均为半覆土建筑及砖木结构,庑顶,建于青石基座之上,开间4.2米,顶楼通透,其余楼层均被木板或砖墙封闭。鼓楼边,两颗古朴的栾树与其相依,娴静优雅。
弥勒殿(天王殿),清代建筑,穿斗式结构,面阔6间,开间为6米,两侧次间为2.1米,稍间3米,进深5.1米。单檐悬山顶,殿前有一牌楼,牌楼为四柱三间式,楼高8米,宽6米,一正楼两次楼,悬山顶.主楼檐下字牌上书“银杏堂”,字牌下书“灵鹫宝峰”,字体苍劲有力,一气呵成。3间仅中间1间1.5米作为庙门,其余2间刻有仙人、佛陀、狮子等石雕,精巧绝伦。中间两柱分别用鎏金刻11个不同形态的万字文,其余两柱用龙型石雕盘于其上,气势逼人。门前立有石雕青狮子1对,耽耽相望,增添寺庙肃穆、庄重的气氛。大雄宝殿,寺院核心建筑,主体为清代晚期建筑风格,后多经修缮。采用多架梁结构,即明间抬梁式,山墙穿斗式,目的即获得较宽敞的祭神空间,体现了传统技术与地方文化在建筑营造中因地制宜的巧妙结合与灵活妙用。该殿原为三层重檐歇山顶,四面均有檐廊,现改为两层,面阔3间,明间6米,次间5.7米,进深八架椽,通进深15.6米。整体采用小式大木作,未采用斗拱,仅采用穿枋出挑和斜撑拱来挑檐,该结构体现了巴渝地区结合自身环境对建构技术做的改良。屋脊葫芦宝顶、吻兽庄严生辉,盘龙金柱气势恢宏,檐柱柱磴装饰细巧精细,未有重复,种种细节将大殿烘托得无比庄重,肃穆。
藏经阁,清代晚期建筑,主体建筑宏大壮美,位于中轴线的末端,其原为三层重檐歇山顶,二层四面有外廊,高约20米,清代改建为两层,取消二层外廊,高仅10米左右。面阔5间,明间5.4米,次间4.8米,稍间4.8米,进深四架椽,通进深11.7米,设有外廊。该殿与大雄宝殿一致,采用小式大木作及多架梁.殿内中央有一卧狮壁画,形态逼真,活灵活现。
银杏堂大量使用石雕,木雕,壁画,灰塑等建筑装饰手法,着重对各殿宇的视觉焦点部分进行装饰,繁简有度,衬托出佛寺的威严庄重。银杏堂作为渝东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的清代佛教建筑群,整体结构保存完整,建筑装饰精美,是川渝地区山地寺庙建筑的典型代表,对研究渝东南地区的宗教文化、建筑文化等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重要的历史、建筑、艺术价值。
银杏堂依山而建,顺应地势,层层筑台,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互动的关系,是川渝地区山地寺庙建筑的典范。在结构与布局上,银杏堂结合土家族传统民居建筑的营造手法,大量采用穿斗式构件,采用合院式布局,屋面相互勾联,体现出高超而灵活的营造手法。同时,银杏堂尤为注重建筑装饰,手法上以石雕、彩绘、灰塑为主,尤以石雕繁复精美,代表了渝东南地区清代石雕艺术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