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坎土司遗址
大寨坎土司遗址,位于石柱县桥头镇马鹿村马鹿山龙河北岸,2019年2月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为第三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形成于宋绍熙五年(1194年)至民国时期(1936年),地理坐标为北纬30°06′03.0″至30°06′07.2″,东经108°15′18.8″至108°15′32.4″,海拔高度839.78至981.96米。遗址为南宋、元、明、清和民国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迹,分布面积约12288.9平方米,由土司驿道(川鄂古道)、东寨门(大寨东关)、摩崖石刻、摩崖造像、土地庙等组成。其中土司驿道是宋、元、明、清时期石柱土司节制“九溪十八峒”的主要交通驿道和军事关隘,也是丰都高镇经过石柱前往湖北利川的重要通道。驿道依山崖而建,从河底到山顶“大寨东关”长约593米,垂直高差142.18米,路面和阶梯主要用长约1—1.5米、宽约0.7米青条石铺砌,部分阶梯直接在岩体修凿而成。“大寨东关”寨门(仁和寨东寨门)为城门式结构,有内外两道寨门,条石砌筑,寨门通高3.17米,宽3.13米,进深2.7米,外寨门两侧阴刻对联:“御暴乃为关险隘新增蜀剑阁,避秦原有路入门便是小桃源”,横批“大寨东关”,落款为光绪24年杨懋修题建;寨门右侧为炮台,长约6米,宽约4米。古驿道一侧崖壁共有南宋至民国时期摩崖石刻1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