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江津区一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方科)近日,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江津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对此,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单位下发《重大火灾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
据了解,江津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顺江路艾坪山1号小区东北侧,此次被检查场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租赁给医院、养老机构、宾馆、二手车市场等单位使用。
检查期间,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瘫痪状态,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多处防火门损坏,声光报警、应急广播无法联动触发,消防水泵无法联动启动,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多项火灾隐患。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当即下发《重大火灾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
根据整改要求,将由该公司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来源、进度安排、临时防范措施等,尽快推进隐患的整改。整改期间若发生火灾事故,将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刑事或行政处罚。同时,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将对企业加强指导帮扶,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