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刚|重庆城市广场政治空间的形成与抗战精神动员———以都邮街“精神堡垒”广场为中心(1937—1945)(五)广场的升旗仪式与民众国家观念的培养
五、广场的升旗仪式与民众国家观念的培养
在“精神堡垒”广场内举办的政治活动中,除了举办国民月会、政治庆典和纪念日活动外,升旗仪式也是重要的政治活动。早在“精神堡垒”纪念碑修建之前的1940年3月12日,国民精神总动员会就在都邮街广场“建立旗台一座,观瞻宏伟”。1941年12月建成的“精神堡垒”纪念碑由于系木质结构,长期受雨水侵蚀,威胁路人安全,重庆市工务局上呈重庆市政府请求拆除。1943年10月纪念碑被拆除后,在原址广场周边“砌建菱角石人行道,场内铺草,设置花圃,设铁栏杆,原竖旗杆,加建基座,藉以便利行人,休整市容”。
“精神堡垒”纪念碑被拆除后,以旗杆代替原来的纪念碑,因此,1943年以后“精神堡垒”广场举办的主要政治活动是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十分庄严隆重,政要悉数出席。早在“精神堡垒”纪念碑落成前的1941年3月12日,为庆祝国民精神动员两周年,国民政府各机关首长及党、政、军、农、工、商、学、妇各界代表于早晨六时五十分齐集都邮街广场举行升旗仪式,都邮街广场被精心布置,“广场中心为旗台,台上矗立高大旗杆,场之周围缀有无数小型党国旗,柱外显得光辉灿烂,台下设主席台,四周为党政军青年商工农妇女各位次”。仪式开始后,“广场上参加人员,均齐肃立,第三炮时国旗在音乐声中开始上升,文职官员及民众齐致敬礼”。之所以在这里举行升旗仪式,据国民精神总动员会负责人讲是“为鼓励全市市民,尊重爱国护国旗”。
1942年12月国民精神总动员会将“精神堡垒”广场移交给重庆市政府接管后,为加强对升旗仪式的管理,1943年7月6日重庆市政府将在“精神堡垒”广场升降国旗的提案提交重庆第190次市政会议议决通过,并由重庆市警察局具体负责。为此,重庆市警察局专门制定了在“精神堡垒”广场升降国旗的五项具体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在“纪念日、国民月会、国父纪念周时,由本局督察处指定派员,主持升降旗仪式,本局音乐队准时前往奏乐。升旗时由保安大队,指派长警一队及该管防护团参加,降旗时由国民兵团整队参加”,升旗时间为“每年一、二、三、十、十一、十二月份,规定早晨七时升旗,下午五时降旗,四、五、六、七、八、九月份规定早晨六时升旗,下午六时降旗”。在升降旗期间实行交通管制,“东至聚兴诚银行前止,南至新生路与保安路十字交叉路点止,西至新运总会门前止,北至国泰电影院门前止,一律停止交通”。
众所周知,国旗是民族国家认同的典型政治符号,升国旗、奏国歌则是政府培养国民国家观念的重要举措。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前,由于四川地区较为闭塞,政局动荡,包括重庆在内的四川民众普遍地方意识浓厚,国家意识不强。全面抗战时期,重庆成为国民政府陪都,重庆市民国家意识的强弱事关抗战大业的成败,而升国旗仪式则是培养民众国家观念的重要手段。蒋介石十分重视升降国旗仪式,多次电示重庆市市长吴国桢等规范升降国旗仪式。1943年9月20日,蒋介石又再次指示时任重庆市市长贺耀祖,要求市内各团体商号于纪念日悬挂国旗执行每日升降程序,“以后对于国旗升降时间,应由市府加以规定,并通令全市遵照实行,一面并由警察局切实纠正。尚有未照规定升降者,则应由该区警察所长或巡官负责”。由于国民政府的重视,重庆市政府规范了升旗仪式,对在“精神堡垒”广场举行的升旗仪式则更加重视。鉴于“精神堡垒”广场存在“国旗颜色陈旧不堪”“堡垒上围旗杆过短有欠美观”等问题,1943年8月29日,重庆市警察局局长徐中齐严令重庆第二分局更换陈旧的国旗,并加强了对“精神堡垒”广场的管理,规定“增设交通警,禁止市民擅入栏杆,以维清洁秩序”。重庆市政府通过在“精神堡垒”广场举行升国旗仪式,不仅塑造了重庆城市“新都”的形象,也有助于培养市民的国家观念。战后有人回忆在重庆生活的情景就认为“每逢精神堡垒处,升降国旗,必奏国乐,精神为之一振”,甚至建议上海市也仿效重庆,“在西藏路跑马厅路交叉处,现在圆型所在地,中柱一旗杆。早晚由市政府派警吹奏国乐,同时行升降国旗礼节”。多年以后,目睹过升旗仪式的人对升旗的感受也还记忆犹新,湖北汉阳人谢中枢回忆起自己初到重庆看到在“精神堡垒”广场举行升旗仪式时的感受:当国旗缓缓升起,四周的行人车辆都停止行进,顿时喧闹变为肃穆,“我也肃立注目,一时激情涌动,胸腔起伏,眼眶都润湿了,不知是感情的凝聚还是感情的抒发,这种忘我的激情,只是一个流亡者为苦难的祖国,苦难的人民而引发,不属于其他”。官方在“精神堡垒”广场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奏乐、升国旗、民众敬礼等一系列程序的操演,使在场民众的精神被洗礼,从而加强了民众的国家认同。因此,在“精神堡垒”广场举行的升旗仪式,也进一步加速了广场政治空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