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执行系统助力执行工作现代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成效。其中,智慧执行系统是以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为立足点,借由法院与公安机关、银行等机构进行协同合作,有效实现了从被执行人到被执行财产的统一查办、统一执行的基本目标。从司法实践反馈结果来看,智慧执行系统对于破解“执行难”、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具有重大意义、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
在传统法院执行工作中,“执行难”问题主要表现为“查找难”“威慑难”和“变现难”三个层面。“查找难”是指被执行人为了避免财产被执行,采取隐匿行踪、躲避执行法官、暴力抗拒执行等方式拒绝履行判决结果。法院为了查找被隐匿财产,往往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查找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特别是在被执行人频繁流动至全国各地时,法院执行工作无疑难上加难。“威慑难”是指现有的执行措施对于“老赖”的威慑力不足。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一网通办”,限制消费、限制出行等执行措施在部分地区可能无法及时跟进,这常被一些“老赖”视为法院“别无他法”,进而肆无忌惮地抗拒执行。“变现难”是指在部分案件中,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多为股票、船舶、鲜活农副产品等,部分财产还可能是比特币、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传统拍卖模式并不利于在第一时间帮助申请执行人获得判决书所规定的赔偿款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难以预料的疫情发展形势更是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智慧执行系统则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痛点”,形成了线上线下同步保障执行的“双线方案”。智慧执行系统是我国法院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的直接体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查找难”“威慑难”和“变现难”的问题:
第一,智慧执行系统与公安机关、银行等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皆可以“一网通查”,显著提升了执行法院确认被执行人财产的工作效率。第二,智慧执行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相互衔接,被执行人不及时履行判决的结果将是各个领域的“寸步难行”,如出行受限、高消费受限、银行转账受限等,面对“处处受限”的处境,失信被执行人很难再欠债不还。第三,智慧执行系统改变了传统执行财产较为单一的变现方式,网上拍卖执行财产的低成本,高成交率、高溢价率有效确保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高效安全变现。
此外,智慧执行系统既解决了传统执行工作中的“难以执行”问题,也能有效解决“执行不能”的问题。因为在部分案件中,被执行人要么是濒临破产且无实际办公地点的企业,要么是身无分文的自然人,法院生效文书在客观上难以执行。智慧执行系统则将这些“执行不能”案件同样纳入功能范畴,使得被执行人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行为无所遁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立即恢复执行。
智慧执行系统整合了法院、公安机关、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信息系统,公开透明的执行业务流程让申请执行人“亲眼”见识到案件的执行进展,真正实现了“肉眼可见”的司法正义。智慧执行系统丰富了执行法官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方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一键查控”“一键上拍”等系统功能能够帮助执行法官结合实际案情和当事人情况,选择以申请执行人利益优先且能够兼顾被执行人合法利益的执行方案。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关键。如果说智慧审判系统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那么智慧执行系统则是让公平正义以更真、更实的方式实现。它让法院生效判决不再只是一份冷冰冰的文书,而是一种“有温度”“有分量”的、能够切实感触到的公平正义。
(赵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