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应急法:边修边打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在防治疫情期间,中国在应对重大疫情时不时出现一些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当、物资短缺的问题,虽然在民众的合力下都得以化解,但是对于保护人民安全而言,每个失误都可能演化为一场重大事故,对于这些已经发现的不足,各级干部要积极回应、快速整改,要树立起“修补”也是防疫的意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
更新应急法律法规体系时效性。法律由其性质和程序决定具有天然的滞后性,加之如今许多与应急防控相关的法律从出台到现在已经十多个年头未曾修改,仅仅停留在“有法”的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有用”的标准越来越遥远,再观他国一年修订几次的重视程度更是羞愧,时效性较差的法律,在突发重大疫情面前难免显得捉襟见肘,不时出现依照法律难以处理的纰漏。但中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错就改、见贤思齐并且立志超贤,弯道超车的成功并不是个例,我们有信心在立法机构出台严谨完善的法律之前,由灵活性高、实用性强、适用范围广的政策探好路,既能解决好正在面临的棘手问题,又能为应急法律体系的时效性更新做好衔接与铺垫。
完善应急医疗救助体系实用性。医疗救助体系设立的初衷就是由中央和地方支持,为了保障困难人群得到平等的救治和医学尊重而设立的福利性机制。当前正值疫情突发、准备欠缺、大量群众需要救治的关键时期,最需要医疗机构践行自身救扶义务的时刻,不能因为长久未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的某些实用性欠缺的条款而纠结、不作为,由此导致错失救治患者的良机造成患者自身的救治不及时以及病毒的再次扩散等不利后果更要避免。要倡导医院的具体经办人员在面对各种情况时紧抓规范实质与立法核心,积极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在特殊时期一切以救人为主;要倡导“先治病、后付费”的治疗方略,积极进行政策对接在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的基础上,再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一部分,解决费用问题。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技术化水平。在疫情突发初期,全国各地都不时出现了医疗物资保障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必要的防护物资供应,大家各显神通:海外淘货、提前开工、加大产能等等措施都有效地缓解了干部和群众的物资需求问题。但回过头看,物资保障依旧是在突发疫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点上,要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各级干部要在抗疫的过程中积极行动、加强沟通、快速建设,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成“聚是一团火,散做满天星”的统一调度制度,在将来面对突发情况时才能集中力量、不慌不乱地应对挑战,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减少扩散风险以及资源损失。
疫情是洪水猛兽,堤坝的脆弱处或许会面临一时的风险,但是共产党人善于发现,也善于修补,这些薄弱处绝不会成为被突破口。各级干部在完善应急体制中暴露出的各种不足时应当细致配合、密切交流,顺应建立统一有效的总应急体系目的,充分了解情况,考虑共性与个性,在以后的突发情况面前一定要更加从容。
作者:悦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