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民金融素养 共创和谐金融环境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多措并举推进2020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工行重庆市分行围绕“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倡导理性金融消费观念”“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等六大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客户进行专项讲解和解答。新型的宣传模式更利于公众接受,覆盖面也呈几何式增长,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提升全民金融素养 共创和谐金融环境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多措并举推进2020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0-09-03

9月1日,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正式启动。工行重庆市分行积极响应,主动走进社区、商圈和农村,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低净值人群(农民、务工人员、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参与金融活动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大众理性投资,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防范金融风险。

该行积极部署安排,加强内部培训,设立了各具特色的线上线下宣教活动方案。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手册、播放电子显示屏、张贴条幅、设点专人进行宣传讲解等多种形式,围绕“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倡导理性金融消费观念”“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等六大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客户进行专项讲解和解答。新型的宣传模式更利于公众接受,覆盖面也呈几何式增长,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金融知识小课堂>>>

基础知识篇 哪些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保护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2. 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3. 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4.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5. 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6. 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7. 其他信息。金融机构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理财知识篇 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的知情提示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不等同于一般存款产品,其涉及的主要风险有:

1.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风险;

2. 政策风险: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如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消费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 信息传递风险:如消费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消费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消费者,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投资决策;

6. 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理财产品是否起息;

7. 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商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 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防范知识篇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犯罪分子为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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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民金融素养 共创和谐金融环境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多措并举推进2020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2020-09-03 10:19:18 来源:

9月1日,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正式启动。工行重庆市分行积极响应,主动走进社区、商圈和农村,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低净值人群(农民、务工人员、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参与金融活动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大众理性投资,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防范金融风险。

该行积极部署安排,加强内部培训,设立了各具特色的线上线下宣教活动方案。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手册、播放电子显示屏、张贴条幅、设点专人进行宣传讲解等多种形式,围绕“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倡导理性金融消费观念”“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等六大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客户进行专项讲解和解答。新型的宣传模式更利于公众接受,覆盖面也呈几何式增长,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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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篇 哪些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保护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2. 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3. 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4.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5. 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6. 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7. 其他信息。金融机构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理财知识篇 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的知情提示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不等同于一般存款产品,其涉及的主要风险有:

1.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风险;

2. 政策风险: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如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消费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 信息传递风险:如消费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消费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消费者,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投资决策;

6. 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理财产品是否起息;

7. 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商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 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防范知识篇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犯罪分子为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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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秋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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