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本科出身论”该休矣!
近日,教育部称国家政策没有“第一学历”这一概念,“学历”通常指最高或最后学历。
近年来,“第一学历”歧视的风气在就业人才市场甚嚣尘上、经久不散。尽管我国教育部严令禁止发布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就业促进法》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不少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仍自动筛除学历不高的应聘者或者在薪资方面对其进行“歧视”。
“本科出身论”片面强调和鼓励一时的奋斗,影响“终身奋斗”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本科出身论”的隐性就业歧视易使学生和家长们形成“只要高考考个好大学,就业就不愁了”的观念,进而诱发不少名校本科学生的惰性,出现“初入大学家长管教松懈,熬夜打游戏、泡酒吧、旷课”等不良现象。985、211等高校每年被退学的学生也不在少数。同时,“本科出身论”挫伤非名校学生的奋斗积极性。“本科出身论”不消除,“终身奋斗”的社会风气也就难以建立。
“本科出身论”玷污“机会平等”,即参与资格的平等、竞争规则的平等和实现潜能上的平等。参与资格的平等是起点,竞争规则的平等是重要环节,实现潜能的平等是结果。“本科出身论”否定了参与资格的平等,人为地设置了就业中的“阶级”;“本科出身论”扭曲了竞争规则的平等,“第一学历”这一不公正不恰当的隐性规则,只会造成不正当不公允的竞争结果;“本科出身论”掩埋了实现潜能的平等,如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人才,就不可能聘用到真正的人才。机会平等是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本科出身论”不破除,“机会平等”就只是束之高阁的现代概念。
我国应加大对企业招聘制度的监管力度,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人才营造“机会平等”的就业市场环境。企业也应在招聘时摒弃所谓的“第一学历”歧视,发展地看待人才的能力、品德、学历等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招聘制度和流程,少打触及法律的“擦边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舞台,为营造“终身奋斗”的社会风气作出贡献,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作者:李佳敏(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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