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消息,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面向个人发行。
据了解,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为400亿元,其中:第一期200亿元,期限为3年期,年利率3.8%;第二期200亿元,期限为5年期,年利率3.97%。两期国债均于2021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
两期国债均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计付,提前兑付按兑取本金数额的1‰收取手续费。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提醒广大投资者,重庆市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成都银行、浙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富滇银行、汉口银行、重庆农商行等20家承销银行有售,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