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准实施全覆盖信用监管
武汉建立联合抽查长效机制、计划全年对29个领域、44个事项开展联合抽查,计划覆盖领域及事项比例分别达到82.8%、68.4%。

武汉精准实施全覆盖信用监管

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计划和任务全覆盖,抽查次数却比上一年减少了5%。这是湖北省武汉市今年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干扰后带来的变化。

近日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武汉建立联合抽查长效机制、统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深化实施联合抽查任务,计划全年对29个领域、44个事项开展联合抽查,计划覆盖领域及事项比例分别达到82.8%、68.4%,与省政府公布计划相比,覆盖率分别提升11.4%、21.1%。

据介绍,武汉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从涵盖国务院规定的16个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基础上,增加到32个,实现了全市各部门全覆盖。通过梳理规范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等,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根据监管领域实际,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检查层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按时发起抽查任务,实现抽查计划和任务100%覆盖。2021年武汉市部门联合抽查办法实施以来,武汉市针对全市检查事项相近、行业类别相同或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业务条线检查事项的抽查计划进行合并,开展联合抽查,目前全市共制定抽查计划1472个,较上一年同期减少约5%,有效降低对市场主体多头多层重复检查,避免干扰正常经营活动。

看似简单的数据背后,是武汉市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的信心和决心。

既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又要全覆盖、精准实施信用监管,武汉市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以严谨考量信息整合、严格制定分类标准、严控信用等级运用的“三严”举措,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按照信用等级分别确定抽查比例,不再将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一视同仁”,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公平性水平,营造出“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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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准实施全覆盖信用监管

2021-10-01 05:16:34 来源:

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计划和任务全覆盖,抽查次数却比上一年减少了5%。这是湖北省武汉市今年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干扰后带来的变化。

近日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武汉建立联合抽查长效机制、统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深化实施联合抽查任务,计划全年对29个领域、44个事项开展联合抽查,计划覆盖领域及事项比例分别达到82.8%、68.4%,与省政府公布计划相比,覆盖率分别提升11.4%、21.1%。

据介绍,武汉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从涵盖国务院规定的16个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基础上,增加到32个,实现了全市各部门全覆盖。通过梳理规范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等,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根据监管领域实际,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检查层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按时发起抽查任务,实现抽查计划和任务100%覆盖。2021年武汉市部门联合抽查办法实施以来,武汉市针对全市检查事项相近、行业类别相同或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业务条线检查事项的抽查计划进行合并,开展联合抽查,目前全市共制定抽查计划1472个,较上一年同期减少约5%,有效降低对市场主体多头多层重复检查,避免干扰正常经营活动。

看似简单的数据背后,是武汉市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的信心和决心。

既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又要全覆盖、精准实施信用监管,武汉市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以严谨考量信息整合、严格制定分类标准、严控信用等级运用的“三严”举措,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按照信用等级分别确定抽查比例,不再将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一视同仁”,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公平性水平,营造出“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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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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