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究+信用修复 上海民防行政取得新成效
上海民防坚持“质量为天”,强调向治理要效益,向监督要质量,抓好源头治理,强化信用监管,凸显行政执法有效性和威慑力。上海民防监管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民防执法思路,以“三个力求”实现民防执法新发展。

违法必究+信用修复 上海民防行政取得新成效

来源:澎湃新闻2021-10-08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监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上海民防坚持“质量为天”,强调向治理要效益,向监督要质量,抓好源头治理,强化信用监管,凸显行政执法有效性和威慑力。上海民防监管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民防执法思路,以“三个力求”实现民防执法新发展。

执法依据求拓展

今年年初,上海民防监管中心执法人员检查某项目民防工程时,发现建设方未按规定办理民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

为了使违法行为得到惩处,监管中心执法人员与政策法规处、法律顾问进行多次交流研讨,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为执法依据,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民防部门首次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最高处罚幅度以上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当事人,既为执法人员开展处罚提供了借鉴和思路,又强化了民防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增加民防参建单位的违法成本,确保了民防执法有法必依。

监管对象求突破

在当下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和监理资质审批取消的背景下,有相当一部分原先未参与过民防工程设计和监理的单位进入了民防工程建设领域,如何对这些设计和监理单位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是摆在民防监管部门面前新的课题。

在某迁建项目民防工程案中,由于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人防口部未设计收集洗消废水的集水坑及排水系统”等问题,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对该设计单位进行了普通程序的处罚。此案的办理,对设计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引以为鉴,同时以点带面,更好地促进民防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提高。

实事项目求实效

近年来,“信用”已经成为企业的社会通行证,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对于信用修复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为回应企业诉求,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监管中心将信用修复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多次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沟通协调,逐步摸索建立了一套民防行政处罚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平台进行信用修复的渠道机制。

今年在上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后,新增加了“一网通办”等网上申请渠道,监管中心及时在信用修复网上新系统中申请了账号,并利用网上平台优化形成信息共享、流程从简的信用修复新机制,减少了不必要的往来公函的操作模式,大大缩短了办理信用修复的时间,提升了信用修复服务质量。另外,监管中心还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沟通,从今年开始逐步建立起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进行信用修复的操作机制。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信用修复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监管中心已完成2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监管中心会一如既往,继续致力于解决更多相对人的困难事、烦心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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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究+信用修复 上海民防行政取得新成效

2021-10-08 06:43:35 来源: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监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上海民防坚持“质量为天”,强调向治理要效益,向监督要质量,抓好源头治理,强化信用监管,凸显行政执法有效性和威慑力。上海民防监管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民防执法思路,以“三个力求”实现民防执法新发展。

执法依据求拓展

今年年初,上海民防监管中心执法人员检查某项目民防工程时,发现建设方未按规定办理民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

为了使违法行为得到惩处,监管中心执法人员与政策法规处、法律顾问进行多次交流研讨,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为执法依据,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民防部门首次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最高处罚幅度以上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当事人,既为执法人员开展处罚提供了借鉴和思路,又强化了民防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增加民防参建单位的违法成本,确保了民防执法有法必依。

监管对象求突破

在当下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和监理资质审批取消的背景下,有相当一部分原先未参与过民防工程设计和监理的单位进入了民防工程建设领域,如何对这些设计和监理单位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是摆在民防监管部门面前新的课题。

在某迁建项目民防工程案中,由于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人防口部未设计收集洗消废水的集水坑及排水系统”等问题,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对该设计单位进行了普通程序的处罚。此案的办理,对设计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引以为鉴,同时以点带面,更好地促进民防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提高。

实事项目求实效

近年来,“信用”已经成为企业的社会通行证,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对于信用修复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为回应企业诉求,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监管中心将信用修复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多次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沟通协调,逐步摸索建立了一套民防行政处罚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平台进行信用修复的渠道机制。

今年在上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后,新增加了“一网通办”等网上申请渠道,监管中心及时在信用修复网上新系统中申请了账号,并利用网上平台优化形成信息共享、流程从简的信用修复新机制,减少了不必要的往来公函的操作模式,大大缩短了办理信用修复的时间,提升了信用修复服务质量。另外,监管中心还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沟通,从今年开始逐步建立起具有不良失信记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进行信用修复的操作机制。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信用修复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监管中心已完成2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监管中心会一如既往,继续致力于解决更多相对人的困难事、烦心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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