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伪造证件为求职 增进就业要破除“年龄坎”
近日,上海静安警方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案例,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使用伪造身份证被处罚。经调查,张某是为方便找工作,因此将身份证年龄改小了11岁。
伪造证件要不得,但是新闻中大妈那句“我只是想把年龄改小一点好找工作”却戳中了大部分人的痛。近年来,35岁现象一直都是热议的话题。在招聘时,很多用人单位虽不明确提出年龄要求,但会优先录取年轻人。在工作以后,有的公司会给中年员工设置一些高难度的KPI,倘若达不到,便以“能力不足”辞退。网络戏言,“35岁前是人力资源,35岁后是人力成本。”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发育与成长, 还严重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不同的年龄拥有不同的优势,不能以一个数字为标准“一刀切”。一份工作需要的,是能够胜任的人,而不是某个年龄段的人。很多单位招聘选择年轻人的原因是认为年长者身体、创造力、接受度都比年轻人差,无法完成工作。但事实上,年长者未必不具备这些素质,对工作而言,关键是看人的潜力和能力。无论是35岁以下人群,还是35岁以上人群,显然都各具优势,作为用人单位,不能只看到前者的优势,而忽略后者的优势。35岁以上人群,所具有的经验、能力等,对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财富。
对应聘者进行年龄歧视,既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忽视了社会责任。年龄歧视的产生与市场经济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有关。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不能忘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把35岁设置为招聘年龄“红线”,是对35岁以上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损害。互联网企业也好,其他企业也罢,在招聘时设置年龄限制,须兼顾企业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职场中存在的歧视俯拾皆是,而就业年龄歧视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学历、性别、甚至地域都成了淘汰一个人的原因。职业歧视产生的根本,除了法制不够健全,还在于企业一味逐利,在于人性作祟。而社会各方面的一粒灰尘,聚在一个人身上却是一座大山。当员工无法感受到权益的保障和职业的尊重时,创造力和效率也会大打折扣。在这个伯乐和千里马双向选择的时代,歧视带不来发展,只会让明珠蒙尘,让企业错失机遇和人才。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公务员考试打破35岁门槛”登上热搜,赢得许多人的点赞。在热议的背后,是民众对于破除职场上普遍存在的“35岁歧视”的渴盼,也是对保护每个人合法就业权利的欢呼,更是对实现职场公平的期望。
作者:罗煜(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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