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免税购物失信惩戒措施
为预防和惩戒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严重失信行为,海南省日前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对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自然人,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在公示期内对其实施不得享受免税购物政策等惩戒措施。

海南明确免税购物失信惩戒措施

来源:新华社2021-12-08

为预防和惩戒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严重失信行为,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日前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海南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等有关监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处以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被处以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其他违反免税购物监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当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规定明确,对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自然人,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在公示期内对其实施以下惩戒措施:不得享受免税购物政策;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其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时作为重点查验对象;不得从事免税商品经营相关工作;取消其评优、评奖、获得荣誉称号、推荐保送升学等资格,并按照所在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不享受守信激励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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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确免税购物失信惩戒措施

2021-12-08 05:59:01 来源:

为预防和惩戒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严重失信行为,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日前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海南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等有关监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处以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被处以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其他违反免税购物监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当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规定明确,对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自然人,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在公示期内对其实施以下惩戒措施:不得享受免税购物政策;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其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时作为重点查验对象;不得从事免税商品经营相关工作;取消其评优、评奖、获得荣誉称号、推荐保送升学等资格,并按照所在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不享受守信激励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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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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