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家长违章 不该让孩子当“背锅侠”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会上公布的《郑州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中指出,郑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市文明办将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这一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家长违章,孩子一同受罚”是否合理成为网友激辩的焦点。许多人表示这样的举措对家长起到了更强的震慑作用,能够很好地解决校园周边一些交通安全问题。也有人表示这样的措施无异于封建的“连坐”制度,“父债子偿”的惩罚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无益,对建设法治社会也是一种阻碍。
学校周围交通秩序的维护,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尤其到了学生放学的时间,车辆、学生和家长,场面十分混乱。想要实现井然有序,只靠交警维护恐怕力所不逮。人一多,一些家长的责任意识也就淡化了,本着“法不责众”的心态,也就忽视了基本的交通规则。但靠“家长违章,孩子一同受罚”这样戳家长软肋的方式,就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吗?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家长违章行为受交通法规处罚,学生评优靠的是自身的成绩和日常表现,两者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就更谈不上责任的连带了。从孩子的角度想想,荣誉的得失靠家长是否“争气”,如若家长违章,不仅自己会受牵连,就连班级、学校的集体荣誉也会受到影响,这是对孩子自尊心和荣辱观的重大打击。
该事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在现代法治社会,用这样“连坐”的思想惩治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即使短期取得一些好看的数据,长久发展下去,也会严重影响到社会正常的法治秩序。相关部门在决策时不妨从长远角度考虑,而不是只考虑效果而“拍板子”决定。
这时候就更需要有关部门加强自身法治意识的建设,引导大众遵法守法,用现代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法律法规的实行要公平合理,才能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作者:程慧(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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