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例!因生产违规食品,3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云南网讯(记者 王琼梅)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11月,李某某等3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石林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禁止在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12月13日,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涉及禁令的3人分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云南省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
下一步,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