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大信用应用创新力度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信用已应用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成都市持续激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力,加大信用应用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在多个领域走在前列,多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予以推广。
创建“1+N”信用评级模式
引导行业诚信自律
成都市制定“1+N”信用评级模式,即1个地方标准《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以及房地产、零售商、家具、餐饮等N个行业信用标准,每年开展信用评级、跟踪评级工作。评级结果网上公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可享受加分政策;在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表彰评优、资质认定等工作中作为参考依据。截至目前,已从2000余家受评企业中评选出160余家诚信企业,有效促进各行业的规范化诚信发展。该项举措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估中,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创新典型案例。
打造信用积分评价和智慧监管平台
助力协同监管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积分评价管理平台,涵盖528项信用积分评价规则、122项信用风险指标。截至目前,共采集2。4亿条信用数据,每日为300万余户市场主体自动更新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风险指数。同时,建立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为全市23个区(市)县、1124个单位(其中市本级部门54个)分级分类建立监管对象库2339个,标识高风险企业及重点监管对象,为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提供支撑。该项举措率先实施信用积分评价、动态风险管理、分级分类、双随机、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六维”联动的精准靶向监管,曾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推进招投标信用建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成都市制定《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相关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将市政、房建、交通、水务等行业的多个上下游从业单位纳入全流程管理,显著增强信用分在评标结果中的重要性。转变信用信息录入方式,由政府审核录入调整为以企业自主填报为主,公开信用信息和评分细则,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相互监督、招标人核实等事中事后监督,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强监督力度。该项举措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成果,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在全国予以推广。
加强交通出行信用监管
推动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成都市成立由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有效引导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项举措纳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学习文件,在全国予以推广。
构建建筑业信用监管制度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成都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上线“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平台”,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市场主体,实施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全覆盖。通过实时自动评分和排名,生成公开发布的四等六级信用等级,为市场主体选择服务对象提供参考,并广泛应用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该项举措在住建部主管的全国性刊物《中国建设报》上刊登予以推广。
下一步,成都市发改委将继续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作用,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领域,加快推动信用应用创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