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示范区典型经验 | 浙江舟山:依法建设规范 助力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舟山市自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齐对标、齐发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信用建设示范区典型经验 | 浙江舟山:依法建设规范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2022-02-17
信用示范城市

浙江省舟山市自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齐对标、齐发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强化基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机制

(一)信用建设组织领导架构健全。2014年,舟山市成立信用舟山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舟山市对领导小组作出第六次调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至60个,涵盖政府部门、管委会、公用企事业单位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专门成立市信用中心,设立创建专项资金,投入超千万元。

(二)信用建设基础性支撑有力。编制印发《舟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8—2025)》,建立县区、部门信用督查机制,督查结果报市领导,并纳入年度市级综合考核。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舟山”网站,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涉及64个数源单位87类信用信息2.78亿条,累计覆盖5.6万企业和非企业法人、118万自然人。

(三)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舟山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舟山企业信用优良率超过97%。目前,舟山市共14个政务业务系统,1397个权力事项通过业务协同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实现了对省公共信用产品的全流程调用和联合奖惩措施的全流程反馈,累计业务协同信用核查47.5万次,核查反馈率趋近100%。执法监管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平台,对信用状况较差的舟山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87%以上。探索自贸区信用监管,将12家船用燃料油供应企业、50艘供油船和84家外轮代理企业纳入监管对象。

(四)信用惠民便企取得阶段性成效。着力推动公共资源、市场资源向守信主体适度倾斜,积极探索自在阅、自在医、自在游、自在购、自在租等“信易+”应用场景。共9个应用场景,注册用户近5.8万人,惠及4.8万余人次,累计惠民金额1435万元。

(五)信用创新应用不断深化。结合空间地理信息,发布信用地图,动态展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诚信经营示范店信息、A级纳税人信息。普陀山在全国5A级景区中率先开展居民守法守信管理,形成“综合管理为核心、居民自律为关键、监督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成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建设,改革创新上做好“五个率先”。为高质量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支撑放管服改革,舟山在全国率先打造告知承诺制“一表一书”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自贸区信用监管立法研究,已向省人大建议列入立法计划。在全国率先发布自贸区信用综合指数和预警模型,全面衡量自贸区信用发展状况。在全国率先出台《舟山市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二)依法规范,政策合规上做到“四个突破”。一是在信用监管上求突破。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聚焦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信用监管支撑保障。二是在疫情防控上求突破。疫情期间出台《舟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强化行政处罚结果的共享和协同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和加大对线上信用融资贷款支持力度等七项保障措施。三是在守信激励上求突破。完成《舟山市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创新工作方案》,召开全市信用惠民发布会并发布首批次三十家信用激励应用清单及合作商户。四是在信用修复上求突破。编制完成《舟山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方案》,明确信用修复方式、条件和类型,进一步完善各级信用网站信用修复操作流程,部署阶段性完成指标。

(三)依法提升,营商优化上做实“三个亮点”。一是以观摩促提升,挖掘一批信用典型。通过举办信用惠民发布暨信用体系建设观摩会,突出一县区一试点、一部门一特色,评选出一批示范、试点和特色推广项目:普陀以创新“培育库”建设信用赋能纾困小微企业;定海区通过社区信用管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舟山烟草以香溢信用分试点,构建卷烟零售信用评价体系;舟山市公安局建立外卖快递骑手交通文明信用评价模型;舟山海事局建立海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二是以信用促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实现银企对接数字化匹配,打通与市级42个部门的信息联通,并将全市银行100余款的信贷产品,按要素贴标分类,线上即可实现银企对接全流程,推出企业公开发布融资需求,银行限时抢单,推动企业融资利率稳步降低,让企业“获得信贷”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实现了银企对接在金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浙里“掌上贷”地方专区和浙里办企业码融资服务板块,率先实现了从国家到省市的全贯通;建立“1+4+X”金融服务网,组建金融服务管家,已完成4000家企业的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成授信企业数量近2500家,累计授信金额达110亿元。三是以油气全产业链信用监管,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聚焦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油气全产业链信用监管。提取浙油交易中心1750家油气会员企业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油气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并动态更新浙江自贸试验区信用数据清单、信用行为清单和信用应用清单。截至目前,完成五大类共6710家油气企业(包括油气加工企业、油气仓储企业、油气贸易企业、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自贸区进出口企业等)的信用评价,信用综合评价良好以上企业占比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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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示范区典型经验 | 浙江舟山:依法建设规范 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2-02-17 05:06:52 来源:
信用示范城市

浙江省舟山市自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齐对标、齐发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强化基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机制

(一)信用建设组织领导架构健全。2014年,舟山市成立信用舟山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舟山市对领导小组作出第六次调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至60个,涵盖政府部门、管委会、公用企事业单位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专门成立市信用中心,设立创建专项资金,投入超千万元。

(二)信用建设基础性支撑有力。编制印发《舟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8—2025)》,建立县区、部门信用督查机制,督查结果报市领导,并纳入年度市级综合考核。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舟山”网站,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涉及64个数源单位87类信用信息2.78亿条,累计覆盖5.6万企业和非企业法人、118万自然人。

(三)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舟山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舟山企业信用优良率超过97%。目前,舟山市共14个政务业务系统,1397个权力事项通过业务协同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实现了对省公共信用产品的全流程调用和联合奖惩措施的全流程反馈,累计业务协同信用核查47.5万次,核查反馈率趋近100%。执法监管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平台,对信用状况较差的舟山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87%以上。探索自贸区信用监管,将12家船用燃料油供应企业、50艘供油船和84家外轮代理企业纳入监管对象。

(四)信用惠民便企取得阶段性成效。着力推动公共资源、市场资源向守信主体适度倾斜,积极探索自在阅、自在医、自在游、自在购、自在租等“信易+”应用场景。共9个应用场景,注册用户近5.8万人,惠及4.8万余人次,累计惠民金额1435万元。

(五)信用创新应用不断深化。结合空间地理信息,发布信用地图,动态展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诚信经营示范店信息、A级纳税人信息。普陀山在全国5A级景区中率先开展居民守法守信管理,形成“综合管理为核心、居民自律为关键、监督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成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建设,改革创新上做好“五个率先”。为高质量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支撑放管服改革,舟山在全国率先打造告知承诺制“一表一书”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自贸区信用监管立法研究,已向省人大建议列入立法计划。在全国率先发布自贸区信用综合指数和预警模型,全面衡量自贸区信用发展状况。在全国率先出台《舟山市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二)依法规范,政策合规上做到“四个突破”。一是在信用监管上求突破。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聚焦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信用监管支撑保障。二是在疫情防控上求突破。疫情期间出台《舟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强化行政处罚结果的共享和协同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和加大对线上信用融资贷款支持力度等七项保障措施。三是在守信激励上求突破。完成《舟山市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创新工作方案》,召开全市信用惠民发布会并发布首批次三十家信用激励应用清单及合作商户。四是在信用修复上求突破。编制完成《舟山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方案》,明确信用修复方式、条件和类型,进一步完善各级信用网站信用修复操作流程,部署阶段性完成指标。

(三)依法提升,营商优化上做实“三个亮点”。一是以观摩促提升,挖掘一批信用典型。通过举办信用惠民发布暨信用体系建设观摩会,突出一县区一试点、一部门一特色,评选出一批示范、试点和特色推广项目:普陀以创新“培育库”建设信用赋能纾困小微企业;定海区通过社区信用管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舟山烟草以香溢信用分试点,构建卷烟零售信用评价体系;舟山市公安局建立外卖快递骑手交通文明信用评价模型;舟山海事局建立海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二是以信用促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实现银企对接数字化匹配,打通与市级42个部门的信息联通,并将全市银行100余款的信贷产品,按要素贴标分类,线上即可实现银企对接全流程,推出企业公开发布融资需求,银行限时抢单,推动企业融资利率稳步降低,让企业“获得信贷”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实现了银企对接在金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浙里“掌上贷”地方专区和浙里办企业码融资服务板块,率先实现了从国家到省市的全贯通;建立“1+4+X”金融服务网,组建金融服务管家,已完成4000家企业的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成授信企业数量近2500家,累计授信金额达110亿元。三是以油气全产业链信用监管,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聚焦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油气全产业链信用监管。提取浙油交易中心1750家油气会员企业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油气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并动态更新浙江自贸试验区信用数据清单、信用行为清单和信用应用清单。截至目前,完成五大类共6710家油气企业(包括油气加工企业、油气仓储企业、油气贸易企业、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自贸区进出口企业等)的信用评价,信用综合评价良好以上企业占比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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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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