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依据信用等级差异化开展市场监管
“将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
《方案》明确,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高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包括A(低风险)、B(中风险)、C(中高风险)、D(高风险)四个等级。
《方案》要求,要按照信用风险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A等级的市场主体,以企业自治为主,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B等级的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C等级的市场主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0%;D等级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20%。
《方案》强调,要不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将企业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该企业名下,向社会进行公示,用市场手段倒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让违法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