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筑牢“基础桩” 开辟信用监管新路径
济南市以制度为引领,以平台为支撑,以应用为核心,构建了“1+N”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开发建设了首个衔接审批制度改革的信用监管系统,依托“加减乘除”四个维度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浙江宁波:筑牢“基础桩” 开辟信用监管新路径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022-03-06
信用示范城市

宁波市自2002年起提出打造“信用宁波”,多年来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构建了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以共建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为关键,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为工作重点,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1234”工作架构,城市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多项工作已形成“宁波模式”。

一、高站位强化机制保障,构建信用建设新格局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设立由市长牵头的信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2015年在市发改委专门设立信用工作处室,并成立信用中心,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全市信用工作。各区县(市)相应设立信用办,各部门明确专门处室负责信用工作,形成市、区县(市)两级职能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将《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列入2021年市人大立法预备审议项目。编制《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信用蓝图。持续完善信用部门法规规章,在《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置有关诚信建设的专项条款。市县两级部门围绕数据归集、共享、评价、承诺、奖惩、应用等重点工作出台各类信用政策200余个,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为高质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3.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宁波”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信用平台建设、奖惩应用等工作列入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建立区域信用监测体系,将信用监测评价延伸至区县(市),常态化监测评估宁波10个区县(市)信用环境和信用建设水平。

二、高标准建设信用平台,牢筑信用建设基础桩

1.信用平台“一体贯通”。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入3.0版,已具备信息归集、查询、共享、异议、联合奖惩、修复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四级全贯通,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和信用服务的总窗口。“信用宁波”网站可提供信用查询、异议、修复、信息自主上报等信用便捷服务,并实现公共信用报告与国家一致、异议修复结果与国家同步,进一步深化“功能数据一体化”。

2.信用数据“质量双升”。构建以数据清单为基,数据目录、数据治理、数据标准、数据安全系统为支撑的四位一体数据归集体系。2021版数据清单纳入市县两级104家单位1069项信用信息,覆盖国家目录全部事项,涵盖水电气、社保、纳税、公积金等特定信息事项,信源单位和信息征集范围“双倍增”。截至目前,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0亿条,为2000万自然人、120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建立公共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主体全覆盖。

3.信用服务“全面覆盖”。开通信用查询、异议、修复“线上办、掌上办”,实现信用服务“零次跑”,累计提供信用服务1880万次。推出“信用报告扫码查”“企业信用名片”“信用订阅”等特色服务。开设失信治理专栏,设置线索举报栏目,接受社会举报,并流转部门处置。创新信用公示机制,公示许可、处罚、信用承诺以及“不诚信诉讼名单”“自动履行名单”等信息1236万条。

三、多领域率先试点示范,开辟信用监管新路径

1.司法执行“两项机制”全国首创。针对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开辟了一条以“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新路径。2018年从惩戒入手,首创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落地平台,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识别、自动拦截和自动惩戒”。2019年探索信用激励,推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执行当事人在贷款、招投标领域实施信用激励。同时,创新执行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当事人,提早移出名单,及早修复信用。全市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2.07%。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关于自动履行机制的决定,支持法院创新推广提升治理成效。

2.行业监管“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出台《宁波市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意见》,拓展“信用+行业监管”应用,已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税务、金融、家政、口岸、跨境电商、旅游等46个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行业监管由粗放向精准转变。如口岸领域,将公共信用评价纳入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2000余家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口岸通关效率明显提升,2020年底进出口通关时间相较2017年分别压缩79.1%和90.3%,处于长三角地区领先地位。

3.跨界联动“信用协同”高效赋能。发挥信用平台枢纽作用,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实施信用信息和产品嵌入式应用,逐步建立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动奖惩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人力社保等23个业务系统8000余个事项中实施嵌入式应用,实现“信用信息自动推送、应用结果一键反馈”的智能化监管,已累计实施信用惩戒48.4万次,信用激励2.6万次,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四、全方位深化惠民服务,打造实体经济新阵地

1.“信用变现”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全量数据推送至宁波“信易贷”平台,支撑信用产品开发,信易贷规模达1607亿元。平台建立风险缓释机制,设立融资担保代偿基金,已为9223户小微主体共担信贷风险,获贷金额达114.19亿元。开发面向金融机构的信用工具,联合华夏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创新开发基于公共信用数据的“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目前已为7175户授信2.06亿元。

2.“信用承诺”实现政策秒兑付。将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嵌入“甬易办”平台,实现“政策补贴秒兑付”。依托信用平台机制化开展信用核查,自动筛选符合政策兑付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一纸承诺、一键点击即可快速到账,构建了“核查-承诺-履约”的应用闭环。目前已实现政策兑付总金额114.9亿,惠及全市48.4万家企业和5108人,兑付履诺情况记入相关主体信用档案。

3.“信用惠民”让市民生活更美好。推出“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行”“信易住”等20个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并与杭州、厦门实现应用互认。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可享受公共自行车免押、先就医后付费等便捷服务,已累计提供信用惠民服务51万次。

五、多渠道开展信用宣传,厚植诚实守信价值观

1.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市县两级部门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诚信兴商”“诚信乘车”“诚信家政”“银税互动”“诚信沙龙”等行业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信用宣传触角向社会延伸,让群众感知。

2.全方位展示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市信用办组织信用宁波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拍摄发布“信用宁波”专题宣传片,开设“诚信地铁专列”,多角度宣传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此外,通过网站、微信、电视、报纸等渠道加强信用政策宣贯、典型案例公示、办事流程公开,引导市民知信、用信、守信,进一步擦亮“信用宁波”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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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筑牢“基础桩” 开辟信用监管新路径

2022-03-06 06:00:00 来源:
信用示范城市

宁波市自2002年起提出打造“信用宁波”,多年来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构建了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以共建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为关键,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为工作重点,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1234”工作架构,城市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多项工作已形成“宁波模式”。

一、高站位强化机制保障,构建信用建设新格局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设立由市长牵头的信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2015年在市发改委专门设立信用工作处室,并成立信用中心,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全市信用工作。各区县(市)相应设立信用办,各部门明确专门处室负责信用工作,形成市、区县(市)两级职能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将《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列入2021年市人大立法预备审议项目。编制《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信用蓝图。持续完善信用部门法规规章,在《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置有关诚信建设的专项条款。市县两级部门围绕数据归集、共享、评价、承诺、奖惩、应用等重点工作出台各类信用政策200余个,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为高质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3.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宁波”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信用平台建设、奖惩应用等工作列入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建立区域信用监测体系,将信用监测评价延伸至区县(市),常态化监测评估宁波10个区县(市)信用环境和信用建设水平。

二、高标准建设信用平台,牢筑信用建设基础桩

1.信用平台“一体贯通”。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入3.0版,已具备信息归集、查询、共享、异议、联合奖惩、修复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四级全贯通,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和信用服务的总窗口。“信用宁波”网站可提供信用查询、异议、修复、信息自主上报等信用便捷服务,并实现公共信用报告与国家一致、异议修复结果与国家同步,进一步深化“功能数据一体化”。

2.信用数据“质量双升”。构建以数据清单为基,数据目录、数据治理、数据标准、数据安全系统为支撑的四位一体数据归集体系。2021版数据清单纳入市县两级104家单位1069项信用信息,覆盖国家目录全部事项,涵盖水电气、社保、纳税、公积金等特定信息事项,信源单位和信息征集范围“双倍增”。截至目前,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0亿条,为2000万自然人、120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建立公共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主体全覆盖。

3.信用服务“全面覆盖”。开通信用查询、异议、修复“线上办、掌上办”,实现信用服务“零次跑”,累计提供信用服务1880万次。推出“信用报告扫码查”“企业信用名片”“信用订阅”等特色服务。开设失信治理专栏,设置线索举报栏目,接受社会举报,并流转部门处置。创新信用公示机制,公示许可、处罚、信用承诺以及“不诚信诉讼名单”“自动履行名单”等信息1236万条。

三、多领域率先试点示范,开辟信用监管新路径

1.司法执行“两项机制”全国首创。针对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开辟了一条以“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新路径。2018年从惩戒入手,首创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落地平台,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识别、自动拦截和自动惩戒”。2019年探索信用激励,推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执行当事人在贷款、招投标领域实施信用激励。同时,创新执行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当事人,提早移出名单,及早修复信用。全市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2.07%。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关于自动履行机制的决定,支持法院创新推广提升治理成效。

2.行业监管“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出台《宁波市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意见》,拓展“信用+行业监管”应用,已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税务、金融、家政、口岸、跨境电商、旅游等46个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行业监管由粗放向精准转变。如口岸领域,将公共信用评价纳入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2000余家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口岸通关效率明显提升,2020年底进出口通关时间相较2017年分别压缩79.1%和90.3%,处于长三角地区领先地位。

3.跨界联动“信用协同”高效赋能。发挥信用平台枢纽作用,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实施信用信息和产品嵌入式应用,逐步建立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动奖惩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人力社保等23个业务系统8000余个事项中实施嵌入式应用,实现“信用信息自动推送、应用结果一键反馈”的智能化监管,已累计实施信用惩戒48.4万次,信用激励2.6万次,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四、全方位深化惠民服务,打造实体经济新阵地

1.“信用变现”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全量数据推送至宁波“信易贷”平台,支撑信用产品开发,信易贷规模达1607亿元。平台建立风险缓释机制,设立融资担保代偿基金,已为9223户小微主体共担信贷风险,获贷金额达114.19亿元。开发面向金融机构的信用工具,联合华夏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创新开发基于公共信用数据的“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目前已为7175户授信2.06亿元。

2.“信用承诺”实现政策秒兑付。将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嵌入“甬易办”平台,实现“政策补贴秒兑付”。依托信用平台机制化开展信用核查,自动筛选符合政策兑付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一纸承诺、一键点击即可快速到账,构建了“核查-承诺-履约”的应用闭环。目前已实现政策兑付总金额114.9亿,惠及全市48.4万家企业和5108人,兑付履诺情况记入相关主体信用档案。

3.“信用惠民”让市民生活更美好。推出“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行”“信易住”等20个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并与杭州、厦门实现应用互认。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可享受公共自行车免押、先就医后付费等便捷服务,已累计提供信用惠民服务51万次。

五、多渠道开展信用宣传,厚植诚实守信价值观

1.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市县两级部门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诚信兴商”“诚信乘车”“诚信家政”“银税互动”“诚信沙龙”等行业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信用宣传触角向社会延伸,让群众感知。

2.全方位展示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市信用办组织信用宁波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拍摄发布“信用宁波”专题宣传片,开设“诚信地铁专列”,多角度宣传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此外,通过网站、微信、电视、报纸等渠道加强信用政策宣贯、典型案例公示、办事流程公开,引导市民知信、用信、守信,进一步擦亮“信用宁波”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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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岳思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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