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预售订单迟迟不发货?电商“超长预售模式”该管管了
近期,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讨厌预售”“抵制超长预售”等话题引发网友关注。电商预售原本多用于首发的新品和制作工期长的商品,如今却随处可见,普通服装甚至也开启了“超长预售模式”。
随着互联网电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动辄“预售7天”“预售30天”,预售期变长意味着发货、收货的延迟,时间长到买家都忘了买过这个商品。预售原指在产品还没正式进入市场前进行的销售行为,通过预售可有效规避生产存在的风险。笔者认为,商家的“超长预售模式”实质是将风险成本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付出了时间精力满怀期待地等着发货,可商家却迟迟未发货,有的最后甚至被告知“订单已取消,请您重新下单”。针对商家“为所欲为”的超长预售行为,相关部门该出手好好管管了!
预售模式本身没问题,预售就像商家监测市场的仪器,能帮助商家规避营销风险、降低生产成本,达到零库存、无浪费的目的。但是有商家别有用心地利用预售来试探市场和消费者的底线,就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就目前电商预售存在的问题来说,第一,电商对预售商品的标注不统一。有的会在标题中标注,有的是在加入购物车时显示预售,有的是在提交订单页面的配送服务里的一行小字中显示……五花八门的标注方式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当标注不明显,买家难以辨别是否是预售,就会踩进商家的预售坑。第二,预售期越来越长,从4天到30天的都有。有消费者表示:夏天买的衣服冬天才送到,有的商家对于预售期的解释也很含糊。第三,有商家单方面解除预售订单。有的预售不及预期,商家会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取消订单,这样“我行我素”的行为实际上是把试错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商家在未清楚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产生的单方面延期发货甚至不发货取消订单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商家“预售不告知”的行为也可能存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营造良好的电商经济发展氛围,必须遏制预售乱象。首先,平台方要制定明确规定,对于乱标注预售字样、随意修改预售期以及存在超长预售期的商家加强监管。其次,相关部门也应对预售乱象进行治理和打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当然,消费者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落入部分商家的“预售坑”。
作者:冯汝梅(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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