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警方破获盗窃案:财物不翼而飞,竟是内部员工伸贼手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2日14时讯(通讯员 谭文欣)近日,江津德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公司库房的1台变压器、40台旧空调、64个旧电瓶等一些库房物品被人盗走,涉案价值约30余万元。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并未发现有翻入撬动痕迹。经了解,该库房专门用于堆放新采购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无人看管,卷帘门平时均上锁。
民警准备调取内部监控进行分析时,发现该库房大门处的监控视频仅剩接警当天的记录。涵盖真相的监控视频去哪儿了?民警意识到这可能是内部“熟人”作案。于是民警通过调取周边各路口监控、询问多名公司员工,充分利用辖区群众提供的线索,最终将目光锁定在该公司员工李某身上。
3月24日,民警将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供述了自己因超前消费,在网上贷款欠了很多钱,于是便动歪脑筋将公司库房钥匙盗走,并联系回收公司将盗窃的旧设备出售,自己再偷偷溜进监控室将之前的监控视频全部删除。李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知识延伸
《刑法》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企业、工厂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放置并保管好贵重材料,定期清点盘查,落实好安装视频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求助,并保护好现场。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江津公安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做好登记工作,不能收购来历不明的物品。如果发现有可疑人员销赃,立即向警方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