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体诉讼对付预付款跑路
重庆家长王琳花了两万元给孩子报了个校外培训班,培训机构毫无预兆地关门歇业,并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不返还剩下的学费。王琳和150名家长走上了维权路,成为全国首起由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的案件,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退还151位消费者剩余培训费用。
在理想的图景里,通过预付费消费模式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商家既迅速利益变现也提升了消费者的忠诚度和黏合度;这种互惠互利的商业契约,建立在商家诚实守信基础之上。预付费消费模式承载着信任,有助于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消费者与商家建构契约,就是为了让双方的互动关系变得有条不紊、可预期。
卡还在,店没了,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风险社会,不遵循规则、不讲城市的商家逃之夭夭,带给消费者不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 “圈钱跑路”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降低消费者的信任;这样的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一旦得逞,就会影响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价值信仰,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风气。
部分商家之所以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赖账,归根结底在于他们经过风险评估和利益算计,觉得这样做收益高于成本、风险也不大。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耗时、费力,消费者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另一方面,在社会流动不断加速的陌生人社会,消费者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碎片化、价值观念多样化,成为某种意义上“一袋各不相干的马铃薯”;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面对消费者的“一盘散沙”,有些商家变得恣意放纵起来,不少消费者“明明占理就是拿不到钱”。
将有着同样境遇和利益诉求的消费者,打造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预付费消费集体诉讼”通过司法创新的方式,让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结伴而行、共同成长。当“圈钱跑路”风险增加、代价提高,习惯了权衡与比较的商家们也会改变行为策略。“预付费消费集体诉讼”为消费者撑腰,有效地震慑和约束了商家们的自弹自唱、孤芳自赏。
“预付费消费集体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维权难”的问题,这种事后的公平伸展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未雨绸缪、防范为未然,才是预付费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不论是建立预付款第三方管理和支付机制以保证资金安全、加强风险防控,还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规制预付费消费,抑或健全贯穿整个消费周期的市场监管机制,预付费消费模式不能“野蛮生长”,而是要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治理轨道。
让消费者更加安心,并非要全盘否定预付费消费模式,而是要让预付费消费模式更加完善、更加成熟,让消费者不仅找得到地方说理,还有办法守卫权利与尊严。
(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