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政府采购合同需体现信用价值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狭窄一直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特别是在疫情大环境下,中小企业的资金运转动力不足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乃至限制市场活力的痛点。
近期,河南省开封市急企业之所需,多措并举为供应商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不仅在全省范围内第一个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还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免收履约保证金,特别是对诚信和履约情况较好的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从而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减轻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活动负担。在此基础上,开封市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由市财政部门与多家银行推进“政采贷”业务合作,签署政府采购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积极发挥其融资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做大做强,提高融资便利性,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据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融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在资金、专业方面的优势,针对政府采购流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制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专项产品”业务服务方案,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政采贷”业务坚持财政引导,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财政部门发挥政府采购管理职能,有利于实现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功能,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和资金支付管理;通过提高合同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利用政府采购项目稳定的资金信用,激励融资服务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对中小微企业而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他们及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资金保障,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展。截至目前,开封市已对31家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共35笔,融资总金额合计9436.24万元。
下一步,开封市将继续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作为政府采购创新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构建协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宣传引导,统筹推进实施。通过组织开展银企座谈会、业务推介会、合同签约仪式等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向供应商普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政策,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渠道惠及更多供应商,确保开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健康、稳妥、有效开展,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更加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