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立一功!“无人机”助力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马潘潘)“看,正在收地笼,无人机拍得很清楚,马上行动,实施抓捕!”民警通过无人机巡查视频取证,迅速确定嫌疑人方位,快速实施抓捕。自从“无人机”加入高新警营以来,为案件侦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抓捕行动“无人机”无疑又立一功!
4月26日,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安分局巴福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梁滩河流域有人非法捕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非法捕捞现场地势比较复杂,附近又有杂草、树林可供隐藏,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民警及时向所领导汇报现场情况,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分局。随即食药环侦支队迅速增派“无人机”来到巴福所开展指导支援工作。当天下午,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和巴福所民警操控无人机开展视频巡查取证,掌握1名男子在该流域使用地笼非法捕捞证据后,一声令下,立即组织警力对嫌疑人实施抓捕。
抓捕行动中,童某(男,33岁)欲将作案工具藏匿在岸边草丛中后逃跑,但被在岔路口蹲守的民警抓获,收缴密眼地笼1个,长度4米。收缴被童某捕获的野生小鱼“菜板鱼”153尾,河虾12尾,共计165尾。
“菜板鱼”学名为鳑鲏鱼,栖息于淡水湖泊底层、河流浅水区和清澈多石的溪流,是水域水质良好的体现之一。
为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物资源,西部(重庆)科学城警方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强力推进非法捕捞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目前,西部(重庆)科学城警方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对该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高新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禁渔、禁钓是为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物资源,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举措,广大钓鱼爱好者切勿“顶风”垂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