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证明“我丈夫是我丈夫” 合理难合情
5月11日,吉林白山的潘女士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抚松县泉阳镇某银行查询亡夫的账户余额,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需要街道开具证明才可以。
此事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结婚证都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那么什么能证明?该事件看似奇葩,但仔细想想,有理可讲。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要结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也就是说,结婚证是可以有效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一个合法材料。但根据《宪法》第九条,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财产继承程序严密谨慎,银行人员不能联网民政局,显然不能仅凭结婚证就让潘女士取走余额。再加上潘女士的户口本上有涂画痕迹,银行工作人员此举也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民财产安全,理由充分。
之所以这个事情会出现争议,主要还是从感性出发,有人觉得银行直接让持有合法证件的潘女士再到街道开证明,像是在“踢皮球”,让市民多跑路。街道只是一级行政机构,他们怎么会开具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应该是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做的事。最后本事件的处理办法是,潘女士去公安部门换了个新户口簿后成功办理了业务,而不是去街道开证明。
此事说到底,银行方面看起来是责任心强,还是业务员业务能力水平有限,在没有将办事流程和细节弄清楚的情况下,指挥客户到处乱跑腿,从而闹出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
财产继承需要诸多文件证明和繁琐的处理程序,尤其是亲人突然逝世,往往会让很多人措手不及,不知所措。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无论是本案中的潘女士还是邯郸那对因唯一儿子病故而到各家银行询问儿子生前存款的老夫妻,都只能强忍苦楚,多处奔波去证明自己和逝者的关系。所以哪怕银行是依法办事,也依然会导致办理人乃至网民们的不理解。
如今,电子化身份认证已经越来越普遍,也为社会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是否可以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为银行身份核查搭建一条快速通道,让技术多说话,让大家少跑腿,是我们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作者:陈欣(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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