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日志丨赵文彬:全力化解群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蒲东辉 通讯员 张允浩)在基层派出所,每天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在一起起矛盾中主动排查,将一处处风险源头化解,防范在先、处置在早,每一个纠纷,民警都会全力去化解。本期《警察日志》访谈栏目邀请到北碚区公安分局歇马派出所民警赵文彬为我们讲述他的故事!
主持人:欢迎赵警官来到本期的《警察日志》,按照惯例,先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赵文彬:大家好,我是北碚区公安分局歇马派出所民警赵文彬,很高兴能参加本期节目。
主持人:我们知道,基层派出所与群众的沟通紧密,群众的家长里短,大事小事,都喜欢找警察。这一方面啊,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的信任;另一方面啊,也说明公安的工作做到了群众心里。
赵文彬:在这里先感谢人民群众的信任,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我们公安的职责和使命,“民心所想,队伍所向”是歇马派出所建所以来形成的工作理念,在这样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深入群众中解决好每一个民心所想之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主持人:群众事,无小事。想必赵警官在工作中一定有很多化解群众纠纷的事,可以给我们说一说吗?
赵文彬:前不久,在北碚区歇马街道某别墅小区,有群众报警称发生劳资纠纷,接到警情后,我和同事立即到达现场。报警人李某是一名装修工人,他向我和同事讲,自己在歇马街道某小区给业主王某做装修,工资是按天计算,每天大概8个小时,每天400元的工资,业主王某年前支付了自己几千元的工资,还有1000元的工资没有支付,找警察帮忙调解。
随后,李某将我们带到施工别墅,我们见到业主王某并向他了解情况。王某称自己几百万的别墅都买了,装修费用也要几百万,不可能差李某1000元的工资。李某听到王某跟我们的对话,便拿出手机打开微信,向我和同事展示自己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据聊天记录,看到王某确实有1000元的工资没有给李某,当时王某说过完年就给,可到现在都还没支付。王某见状就跟我们说,李某还有两三天就做完了,想一次性结清,并且李某也是经常旷工,导致自己家的装修进行缓慢。李某听后说,这个业主不靠谱,跟几个工人都因为装修或工资问题发生过争执。当事人双方你一言我一句,互不相让,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
主持人:李某旷工拖慢装修进度,王某以此为由拖欠工资,估计双方心里都憋着火,赵警官和同事当时怎样处理的呢?
赵文彬:当时双方吵得很凶,差点就动手了。王某生气地表示,今天就不给李某工资,而李某也说今天不给工资就不让王某走。我和同事见状,赶紧将两人分开,分别耐心细致地进行劝解。我告知李某要合理合法地索要工资,千万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属于违法行为,关于工资问题,国家有劳动部门及法院都可以解决,我们可以带李某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可李某情绪激动,说自己不会向劳动部门反映,今天一定要得到工资。
另一边,我的同事劝解王某,王某表现稍微平和一些。鉴于双方关系已经很僵,再在一起合作的可能性很小,于是我和同事建议王某和李某终止合作,由王某一次性结清李某工资,双方表示同意。但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双方又为报警当天的用工时间认定产生了分歧,李某认为应该算半天工资,但是王某却认为李某上午才来1个小时,不可能支付半天的工资。调解又陷入僵局,没办法,只得继续调解,我和同事从情、法、理多角度前后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2000多元工资,双方终止合作,调解圆满解决。
主持人:事情能够圆满解决,我相信赵警官和同事一定做了很多的工作。劳资纠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赵警官对我们的群众有什么提醒的吗?
赵文彬:避免劳资纠纷,首先要增强法律意识,劳资双方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数额和用工条件,依法履行,避免引发劳资纠纷。同时,双方保留相关的聊天信息,语音通话内容,必要时作为调解劳资纠纷的补充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警察日志》访谈就到这里了,再次感谢赵警官的分享,“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真正构建枫桥式派出所。这里是警察日志,为您讲述警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