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三大类42项政策措施为服务业纾困解难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推动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冀发改财金〔2022〕3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兼顾当前纾困和长远发展,缓解企业困难,提振从业者信心,推动服务业向高质量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实施方案》立足于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维护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提出了42项政策措施,具体分为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针对性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等三大类。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10项措施。其中,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范围,并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针对性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几个特殊困难行业,分别提出具体措施。其中,在餐饮业方面,按国家规定落实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在零售业方面,对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在旅游业方面,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在铁路运输业,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推广精准防护理念,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各地要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纳就业和保住市场主体的关键,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可直接实施的政策措施,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确保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政策措施,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政策尽快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