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告知承诺制 让群众“少跑路”
近日,市民杨先生在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办完房屋交易过户时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自从去年9月推行告知承诺制以来,申请人对纳入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只需要签署一份承诺书,就能实现“马上快办”,避免“重复跑”“多头跑”,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因无法提供部分证明事项导致不能办理登记问题,让群众“少跑路”。
节约时间省了开支
“这是真正的便民服务,既帮我节约了时间,也节省了往返跑开证明的开支。”5月23日,市民杨先生和记者聊起当天的情形时这样说道。
杨先生是一名退役军人,上个月将位于九龙区石新路的一套小户型出售后,打算换大一点的房子,到了交易环节,当他和买家相约到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却发现,这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档案中记载的身份信息都是用的军官证。
“房子不过户,收不到房款,就不能买新房。”杨先生有点着急,原来他已退役多年,军官证已被收回,当场无法提供军官证与身份证系同一人的证明,如果回原部队出具证明,需前往河北,往返至少需要三四天,费用在千元左右。
正在不知如何处理时,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主动介绍我市已推行的部分证明事项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相关政策。经核查,杨先生无不良信用记录、虚假承诺等情形,经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杨先生按照正常流程完善业务办理,不到1个小时便完成房屋过户登记,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和买家进行房屋交易后,杨先生很快就用卖房款购置了新房,“如果没有这个便民措施,说不定现在还没买新房。”杨先生直呼这项便民服务就是及时雨。
哪些证明事项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如何办理?
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不动产登记中涉及以下情形的证明事项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与原登记所使用的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为同一人;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明与原登记所使用的证件为同一机构;亲属关系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另外,对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的,参照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管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如果申请人有以上情形之一,经核查无不良信用记录、虚假承诺等情形后,可由申请人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按正常流程办理。若申请人有隐瞒真实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不实承诺还将推送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申请人按规定进行信用惩戒。
目前,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业务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