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艺品店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壳被罚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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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消息(记者 蒙健)唐冠螺也叫皇冠螺,因其形状很像我国唐代武士的头盔而得名,是民间的四大名螺之一,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被列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可有人将“黑手”伸向它们,制作唐冠螺螺壳干制品,并流向市场销售。近日,海口龙华淼源工艺品中山店因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唐冠螺(贝壳),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罚款5600元。
据介绍,今年3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淼源工艺品中山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批疑似唐冠螺的贝壳共8只,其中在该店出售展示柜发现4只,推拉柜发现有4只。执法人员现场对发现的8只疑似唐冠螺的贝壳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4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扣押的物品进行鉴定。5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涉案动物制品价值的说明。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所查扣的贝壳属腹足纲(GASTROPODA)中腹足目(MESOGASTROPODA)冠螺科(Cassididae)唐冠螺(Cassis cornuta)的贝类。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唐冠螺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据了解,唐冠螺的数量较少,主要由于人工打捞所导致。
经查,海口龙华淼源工艺品中山店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唐冠螺的贝壳,涉案唐冠螺的贝壳总价值为2800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唐冠螺的贝壳8只,并对海口龙华淼源工艺品中山店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的罚款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