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5年】以大刀阔斧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设计和要求,中央统筹部署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扎实推动,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系统谋划、正名归类
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清理规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经过一年攻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了一批“僵尸单位”,整合了一批交叉重复的机构,核减了一批闲置浪费的编制。
在此基础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实施精准改革,将现有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入行政类,将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划入经营类,将从事公益服务的划入公益类,其中承担基本公益服务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一般公益服务的划入公益二类。
此外,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采取多种减编控编措施,不仅将机构编制总量严控在2012年底的基数内,而且进一步撤并了机构、精简了编制。
大力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
多年来,有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不符合公益服务的定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分类明确后推进的第一项重点改革。改革范围主要是一些政府直属事业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构。
为此,中央确定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作为中央试点部门;江苏、安徽、广东、宁夏作为重点试点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试点,其他省在市县两级试点。
一是清理职能。各试点地区和部门结合简政放权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取消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每个试点县清理的职能任务多达500项左右。
二是推动行政职能回归。政府直属事业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划归了行政机构。
目前,试点地区和部门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全部批复,相关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调整等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实施,改革试点基本完成。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多是宾馆、招待所、咨询中心等竞争性领域机构。这些单位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实质上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总体上看普遍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目前,中央一级正在抓紧审核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改革,10多个省份已经印发改革实施意见,一些省份已基本完成省一级改革任务。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固本强基
公益类事业编制占整个事业编制的90%多,目前主要存在总体规模偏大、布局结构不够合理、管理行政化与服务营利性并存、一定程度上偏离公益目标、自主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改革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创新,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不断扩大。
与此同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按照“分业推进”的方针,继续深化行业体制改革,积极与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衔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