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要纠正官僚主义
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把专项行动情况纳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听谣传谣、说三道四和阳奉阴违。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把“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一方平安,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的清理整顿力度,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部门利益至上,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地方,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安排好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社会稳定,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摸清、上报本辖区内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严禁缓报、瞒报、虚报、漏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反映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纳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听谣传谣,决不允许说三道四,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对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毫不手软,严肃问责,确保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