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记者袁兆辉通讯员姜伟)1月5日,记者从朔州市委人才办获悉,近期,朔州市制定出台了《中共朔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首次提出朔州市及各县区财政要分别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指标,旨在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挥人才才干及梦想的制度环境。
作为朔州市首次针对人才发展实施的人才新政,此次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分为9大部分,共计31条。分别围绕改革人才使用管理理念;加强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畅通人才流动通道;创新人才引才方式;强化人才发展经费保障;加强人才发展制度保障以及加强人才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可行的指导实施方案。该《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将人才工作纳入朔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朔州市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则需要按照《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工作,制定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