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念歪了“一票否决”这部经
赵霞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为基层“减压”。
“一票否决”,是指政府部门干部考核时,在规定的多项任务中,有任意一项或者特定某项没有完成,则评估为整体不合格。这种指标设置,在特定时期,对于全局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它提高了考核体系中某些重点指标的权重,使之具有决定性作用,这就如同下了“一剂猛药”,倒逼工作落实,“啃”下硬骨头。同时,对基层干部而言,“一票否决”,也意味着一条“硬杠杠”,明确了底线、标明了责任。
然而,从实际运行来看,一些地方却念歪了“一票否决”的经,将“一票否决”当成一个包罗万象的“筐”,什么都往里装。除中央明确实行的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食品安全等“一票否决”事项,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自行列入诸多事项,有些工作本就有相应的规章约束,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却患上了“一票否决”依赖症,否决内容越来越广、否决指标层层加码。
滥用“一票否决”,不仅加大了基层政府工作负担,而且会给人一种“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压迫感,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变相助长“无过即是功”的佛系心态。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完成任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浪费了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更抵消了政策效力、助长了形式主义作风。
滥用“一票否决”致使许多难题越“否决”越难解,因此,遏制“一票否决”滥用,要继续清理整顿各种不符合规定的“一票否决”指标,使这一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其次,要加强法治建设,探索制度化建设的细节。再次,要继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管理的科学化,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成效,打造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