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加班工资这样算
重庆晚报讯(记者周小平)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市人社局提醒,2018年除夕(2月15日)并不是法定节假日,正月初一(16日)至初三(18日)加班,企业需另支付三倍日工资。2月15日、19日、20日、21日加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为何除夕加班没有三倍工资?市人社局解释称,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如果你春节七天都加班,你的加班工资应该这样算:1500元÷21.75天×300%×3天 1500元÷21.75天×200%×4天≈1173元。那么,你最少可获加班工资1173元。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2018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①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目前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