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修改宪法是时代之需、民心所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是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重要成果。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好宪法。现行宪法诞生三十六年来,充分发挥了根本法的法律权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根据改革开放和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作了四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特色和要求。其中1988年把私营经济受法律保护写进了宪法,1993年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了宪法,1999年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2004年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
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再次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使得宪法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新成果,保持宪法自身与社会现实之间的适应性。因此,此次修改宪法是时代之需。
在新时代对现行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改,也是民心所向。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既要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现行宪法的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归纳和总结社会各界对宪法修正案提出的好的看法和建议,有效地汇聚了民意,使得宪法修改活动符合人民利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愿,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宪法修改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基础之上慎重决策的,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等共同意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充分的人民性。
可以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通过宪法修改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会使得我国的宪法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发挥出自身更大的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党领导人民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