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扶贫开发区县推广资产收益扶贫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 实习生杨锦曦)市财政局2月22日发布消息称,为提高精准脱贫成效,市扶贫办、市财政局日前在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其中,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每个每年统筹3000万元以上涉农产业资金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和股权化改革,其它区县则采取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试点产业精准扶贫。
“资产收益扶贫是精准扶贫机制的重大创新,其首要目标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市财政局人士介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贫制度。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要求,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形成可以核查的物化资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相应比例量化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建立村集体和贫困户收益分配机制,保底标准为量化的产(股)权额度的5%-10%/年,项目收益高于保底收益的须同时按股分红,村集体分红用于公益事业。
对承担和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主体,我市也有严格要求。实施主体必须是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村集体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贫困户约定项目存续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期间不得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