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这次修宪充分发扬了民主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这次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在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建议。
中央统战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宪法修改小组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了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12月12日,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党中央还以适当方式征求了党内部分老同志的意见。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1月2日至3日,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同志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
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张德江同志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
可以说,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很好地贯彻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充分发扬了民主,广泛凝聚了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反映了人民意志,得到了人民的大力拥护。
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准确把握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次修宪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